苏长留跑了,趁着夜色,他直接跑了。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可是他没有太害怕,或许是气急攻心,或许是这些年来,生活在尘埃里的压抑,虽然他的手一直在抖,但是他只觉得血脉喷张,只觉得痛快!
那个杀人的工具,其实就是穿鞋底的锥子,只不过被他磨的尖锐,一直贴身带着。
他跑了很久,眼看天就要亮了,他来到一个小河边,把自己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
等到天亮,他就能够去其他地方完成他的计划了。
至于王三,不对,应该是王三海,这是上次他就发现的。
这王三海留了一个心眼,欺负乞丐不识字,只说自己是王三,如果真有乞丐偷了他的名碟,被官府查到,看到名字和名碟不符合,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天亮了,苏长留足足在城外待了三天,至于粥棚那边,没人在意两个小乞丐没了。
甚至到了现在,王三的尸体都快有些腐烂了,还没人发现。
距离清河城最近的一个县城,来回也要一个月的时间,时间显然是来不及了。
不过好在附近有一个非常大的村子,这里才是苏长留的目标。
他在这里,花了一角银子,买了几套旧衣服。
趁着盛夏的温度,他在河里好好的洗了个澡,浑身上下都干净了。
借着河水,这三年,苏长留第一次比较清楚的看清自己的模样,没有什么绝世容颜,普普通通的长相,只不过身形很瘦,脸上菜色比较重。
之后,苏长留换上新的衣服,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小包袱,就朝着清河城去了。
苏长留在城里大大方方的逛了一圈,四处乱看,就像是刚到城里的一样。
不过一个孩子,背着一个包袱也挺引人耳目的,苏长留感觉已经有不怀好意的人盯着他了。
所以他赶紧走到吴家当铺那边,站在告示面前,看了许久走了进去。
他不知道,进入这一个门,他的生活确实改变了,改变的超乎他的想象!
当铺里只有一个高高的柜台,台上的人,看有人进来,急忙想要说什么。
可是一看是个孩子,立马脸就耷拉下来了,说道“小孩子进当铺干嘛,赶紧走!”
“先生,我看门外的告示,您这里招收杂役,小子读过两天书,认字没问题,看先生这边还需不需要人手。”
苏长留口齿清楚,让这人有些好奇,说道“这要让我们掌柜的看看,只不过你年龄有些小啊。”
“小子,今年已经十三了,家里贫困,所以长的不高,不过在家也是侍弄过田地的,力气还是有的。”
“倒不是说要有多大的力气,算了,我让掌柜的看看吧。”
说完之后,那人就进去了,没过一会,就把苏长留带进去了。
说实话,他们这杂役不好招,原因很简单,愿意来这边干活的,不认识字。
认识字的人,怎么会来干杂役呢。
苏长留进来之后,就看到当中坐了一个人,随后朝着他作了一揖说道“小子王三海,见过掌柜先生。”
“嗯,口吃还不错,听说你想来我们这里做杂役?”
“是的。”
“认得字么?”
“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