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星高中毕业的那年,母亲刚好过世。
她的母亲黄静恩是个思想观念非常前卫的人。
她是物道主义与和平主义者。
“人类与世界万物,都是宇宙中平等的存在的主体和成员。”
“不同物种彼此是相互构成和一体存在的关系。”
“每个物种都有着自己平等的存在目的、价值、地位、尊严、尺度和权利。”
“平等地存在和交往是客观的自然法则。”
这些思想,都是构成物道主义哲学的基本理念——“物种平等主义”世界观。
物种平等主义的人认为,人类与万物的互生共存的。
物种,不单单指的是一个词,而是指大自然一切物质。起源可追溯到最早的无机物。
他们认为人类对自然其他物种的统治、奴役、宰制、摧残和破坏,从而必然又会遭到自然界的毁灭性报复。
然而,就算是在人类已经发展至高等文明的发达国家社会中,也无绝对的平等可言。
平等这个词汇,更多是指道德。
只有一个人有了道德,才会懂得什么是公平。
而道德,是人类世代累积的一种灵智性经验和实践,是一个有时代性和地域性意识形态性的东西。
大多数时候,平等,只是国家为了稳定和团结构建的一个价值观。
在现代人类社会中,连做到“种族”之间的平等都非常难。
更别说物种之间的平等了。
在物种平等主义者的世界里,每个物种之间的平等,不一定有着相同的标准。
举个例子。
假设某个发展中国家在其境内的一片原始森林里发现了石油和煤炭。
对于以人道主义为主要载体的国家而言,为了其国家的发展和利益,开发石油是必须与必然的行动。
而物道主义的人认为,从长远来看,只因为人类一种生物的发展从而破坏了这片森林的原始环境,对其他所有在这片区域上的物种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从地质学上说,远古时代茂密的原始森林经过地质变化,树木被埋藏在了地下,经过千百年的变化,埋藏在地下的树木变成了是石油和煤炭。
所以,物道主义的人认为,不仅仅是森林中的生物是‘物种’。连在这片森林形成的石油和煤炭也是其中的‘物种’之一。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 。
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
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静”
这些所有的物种之所以会‘生存’在这片区域,有大自然的道理。
人类强行去破坏,那其行为无异于强盗,是不道德的。
他们认为人类应该限制和约束自己这种破坏其他物种的‘强盗’行为。
如果这种行为不得到制止,必然会造成生态环境危机和人类生存危机,从而造成人类与万物的绝路和死途。
物道主义的基本要求和物种文明的基本原则是人类与万物平等交往。
在他们的理念中,人类只有做到了与万物的平等交往,自然便会实现与万物的互生共存。
然而,物道主义存在逻辑内容太过恢弘与超现实。
毕竟,一个人又怎么会没事去理解一颗石头的世界?
所以黄静恩从来不会像一些极端的物道主义者一样,到处去宣扬、甚至用一些过激行动去示威这种超现实的文明主义。
因为她很清醒。
她知道“物种平等”这个理想,从来都不是真是存在的。
它只存在在特定极少数人的灵魂深处。
黄静恩从来只是将这种深深的藏在自己的理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