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把这女人,卖到缅北去,受万人骑,让他们都无能为力。”
傅浩南不是喜欢这女人嘛!那把这女人卖掉,他应该会很痛苦吧!能一次让两个他厌恶憎恨的人难受,这简直太完美了。
原本这么做,他也很迟疑的,虽然一开始约来了人,但那时他还没有下定决心,就在刚才,傅浩南要下车,想把责任都推给他们,他就决定了,还是按最初计划走,光头男觉得自己太聪明了。
听完光头男的想法,长袍男眉头紧紧皱起:“可是,这要是被发现,我们在墨城就待不下去了。”
“待不下去,就待不下去。”光头男完全不在意,他一点都不喜欢这样,自从来到这里后,他像过街老鼠似的,天天要看人脸色,这样的日子他受够了,相比之下,以前那种呼风唤雨的日子,才是他这样的人,应该过的。
他早就打算好了,等弄死姓司的,他就回疆城,他要重新把义父的老本行捡回来,并发扬光大,要比以前规模还要大。
“可是,雄哥…”长袍男还想劝他三思而后行。
却被光头男抬手打断,转回头,用审视的目光看向后座的长袍男,怀疑道:“还是说,你想呆在墨城,莫非是傅浩南给你承落了什么?”
长袍男依旧波澜不惊,坦荡荡抬头,与之对视,非常严肃说道:
“雄哥,你说笑了,大当家将您托付给我,我自然以您马首是瞻,你要回疆城,我当然奉陪到底,那怕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会冲在您前面。”
听到长袍男这些话,光头男悬着的心才放下来,看来是自己多疑了,他能损失任何一个人,唯独不能失去这个军师,回到疆城,也只有他,能帮他招回以前的人。
“你放心好了,你是我的军师,我的眼睛,我说什么都不会让你下海,上刀山的。”光头男承落道。
“谢谢雄哥。”长袍男道谢,面上看上去毕恭毕敬,很是感激,心里却在腹议,这个做法太蠢了,在别人的地盘,在这个时候,想激怒全墨城最有权势的男人,还想全身而退回墨城,别说光头男,就是他都很难抱证会好发无损回去。
原本他准备告诉光头男,刚才他们看到车辆的女人,并非是那个他们要抓的人,听到光头男这番话,长袍男突然就不想说了,他自己想做死,他可还想活,就当是他卖给傅浩南一个人情。
若他猜得没错,傅浩南一定是找那个女人去了。
所以,对于粗心又蠢笨的光头男,并不知道阿彪车上不是言默,毕竟,言婧和言默是双胞胎,长得相似,言婧还穿着言默的衣服,除了非常熟悉的人和非常细心的人,就那么一眼,很难让人一下子认出来的。
他还在不停的催促开车的小弟:“快点再快点。”声音中掩饰不住的兴奋,同时,对着车上所在的人,开始分工,谁负责引来保镖,谁又负责搭讪,将人迷晕,谁又负责将人带走。
这边,农家楼房里,傅浩南推开围墙竹门,走进院里,先是通过窗户,瞧了瞧屋内,见没有人,微微后退,望向二楼,想了想,最终开口喊道:
“言默。”
此时,言默正在后面走廊上,放萤火虫,只见瓶子里的萤火虫已经大部分不在发光,看起来虚弱到极致,随时,都可能死在瓶子里,甚至,又几只已经开始不再爬动,她的心里说不出的难过,本来它们可以自由自在生活在田野间,是她贪图它们美丽,现在却害了它们,虽然是虫子,这个基数太过于庞大,她的心里还是会过意不去。
她急切的打开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