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啥玩意呢!你是不是虎,这时候了,你居然还有心情哼歌。”
“嗯哼,你不觉得这个歌好听吗?”
“好听有什么用,你等会被丧尸咬了,我可不管你。”
窦小豆已经快忘了,面前这个是千年老尸来着,是丧尸的祖宗。
主要是嬴政现在很有欺骗性,之前那一身散发着尸臭味的衣服换了,换成了服装店里随便拿的休闲运动装。
因为这段时间源源不断的吃了晶核,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才从棺椁里面爬出来的嬴政了。
要知道嬴政死时可是已经有四十来岁了。
就算干瘪的皮肤恢复,也是一个老baby,帅大叔。
可是现在嘛,他是越吃晶核,人越年轻。
现在一看,就是二十来岁的样子。
不得不说,这老祖宗确实很帅。
长得又高,身上那一股子气势,搁小说里面,那不是大反派就是男主角。
“你忘了,我就是僵尸,可是这些丧尸的老祖宗,我会怕他们?”
嬴政自信的一笑,“不是我吹,就这,即便是来伏击我,我也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
“不是我看不起它们,纯粹这些就是渣渣,来送菜的。”
窦小豆:……
“你这是跟着李涛他们学的网络用语?”
“嗯呐!”
很好,这学得非常传神。
窦小豆现在也不担心了,她只管跟着嬴政往前冲就得了。
反正在丧尸眼里,嬴政也是同类。
她就更不用说了,就是一把剑,丧尸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开始吃破铜烂铁了。
越往步行街里面走,就越发安静。
不过这地上也是越发的血腥。
很多被啃食得一干二净的骨头,有大有小,有些,还缺一块少一块的。
可想这里当初发生了什么。
“政哥,你看那边的几具尸骨,一看就是新鲜的,都没长虫。”
一路过来看到了很多这种骨架,基本都是长了虫的。
可是前面的尸骨,上面都还能看到鲜红的肉挂在上面。
可以判断,这是才被啃了的。
嬴政也注意到了这些尸骨,“没想到这座城里还有这么多人。”
“那是肯定的,一座城市,怎么也得有上千万的人口,之前救出来的,那才几个哟,大部分人都是聪明的,应该都跟李涛他们一样,都在家里躲着。”
窦小豆的精神力,还敏锐的发现地上还有车轮印要说车轮印,在城市应该是很常见的。
但是现在可是很难得的,毕竟整座城市都被丧尸占领了。
别说开车离开了,就是喘气大声点都得没命。
弄出这么大动静的,还真不是一般人。
被窦小豆称为不是一般人的一群人,正开着车飞快的逃离。
车队后面是一群非常兴奋的丧尸。
“队长,这怎么办,基本都没有体力了,这市中心的丧尸都太猛了,反应里,敏捷度都比之前遇到的丧尸要厉害很多。”
被称作队长的男人,透过后视镜看向了后面。
密密麻麻的丧尸,起码也得有几万,而且看这情况,还在不断的增加。
男人心里不由得一阵悲切。
就凭他们这几个人,根本没法从这里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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