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一次的事,三人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不是变得尴尬,而是更加亲密自然。
沈熙妍这个小妮子自从知道亲嘴不会怀孕,变得肆无忌惮起来。
金赐头顶的草已经有三米高了……
正所谓虱子多了不怕痒,债多了不愁,反正他的目的是入赘享福,其他的事情也懒得管了。
沈熙妍的身体需要调养,除了吃药以外,最好的方式就是出去散散心,舒缓胸中的郁结。
而这个重任,自然落在了金赐和凌风的身上。
“表妹,你想去哪里玩呢?”
凌风拿着沈熙妍的合欢扇,轻轻地给她扇着风。
沈熙妍蹙着眉头想了很久,似乎是犯了选择恐惧症。
“妍儿实在决定不了去哪里玩,表哥你就拿个主意吧。”
凌风早就有了主意,指着东南方向。
“这个时节,塞基山的荷叶木兰也开花了,不如我们就去爬山吧。”
沈熙妍兴奋地点头。
“这个主意太棒了,妍儿只记得小时候和爹去过一次,是非常好玩的地方呢~”
打定主意,三人立刻出发。
塞基山离这里有十几里路,不算很远,一个小时就到了。
金赐打量着这座高山,怀疑凌风是故意的,因为他的身体根本不能爬山。
然而凌风却来到他的面前,蹲了下来。
“你的身体不行,我背着你一起爬山吧,这样你也可以陪着表妹说说话。”
金赐倒是想跟着两人,但被一个男人背着上山,那像什么话,以后他还能抬起头来做人么……
“谢谢你的好意,我就不当这个拖油瓶了,你好好照顾妍妹,我在山下逛逛就行。”
沈熙妍跑到商贩那里,特地挑选了一把昂贵的泥金掐丝扇。
“金赐,天气炎热,你就用这把扇子遮挡一下酷暑。”
金赐刚要接过扇子,却被凌风拦了下来。
“表妹,表哥可要提醒你一下,送人礼物,最好不要送扇子。因为扇子寓意着离散,难道你想和金赐分开吗?”
沈熙妍赶紧收回扇子,嘟嘴道:“妍儿才不要和金赐分开呢!”
凌风这个举动倒是让人刮目相看,在巨大的利益竞争关系下,还能替对方着想,格局有点高。
金赐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事情确实如此,他已经暗中用真气偷袭过凌风好几次了。
“妍妹,凌风说的有道理,既然这样,我就拿你送我的金镯子和这把扇子交换,就不算送了。”
沈熙妍却有些不满。
“那怎么可以呢,这个镯子是妍儿送你的礼物,怎么能用来交换呢。”
金赐捏了一下她的鼻子,宠溺道:“这更好办了,妍妹到时候再将金镯子送给我,不就两全其美了。”
扇子的问题完美解决。
金赐目送二人手牵着手,像一对小情侣似的,渐渐消失在山路的尽头。
塞基山确实是一处好地方,到处都是美景,桥下清澈的溪水中,还有很多野生的娃娃鱼。
逛了半个小时,烈日当头,他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于是坐在一处阴凉的地方休息。
“大爷,需要不需要轿子,小的们可以抬您上山。”
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金赐转头一看,竟然是小沈!
才离开账房没两天,小沈就晒黑了不少,人也憔悴了不少,穿着破烂的衣服,头上戴着箬帽,不注意看还以为是个老头子。
“小沈,你这是在做什么勾当?”
小沈发现是金赐,立刻苦笑道:“你看了不就知道了,我现在做了一名挑夫,专门抬人上山下山。”
爬山已经很累人了,还要抬着一个人上山,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金赐曾经去应聘过这个工作,但一趟没走完就撂挑子不干了,因为太坤巴累人了。
“你不是会账房的手艺吗,怎么不去找个轻松点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