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为自己有功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包括苏哲身边的人,肯定也是带着特权的。
这种情况,法律是最难执行的。
在大明建国初期,朱元璋对付这些特权阶层,用的是刘伯温。
刘伯温执掌都察院,监察百官。
他着实帮了朱元璋不少忙,不畏权贵,办了很多大案。
可他的下场呢?
不说是不是被送毒药弄死的吧。
只说他死后,无一人相送,还有公侯在他棺材上放鞭炮,弹竹相庆。
你说他值是不值,老朱是真对不起他。
罗祥知道,编撰个法律,其实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管是西方的法律,还是国内的法律,都是非常健全的。
直接抄都可以。
关键是法律的威严如何体现,那就在于执行。
如果一部法律,只严苛百姓,而放松于权贵。
那这部法律的意义就在于圈民,何谈公平公正?
罗祥犹豫的主要因素,就在于他的性格,肯定是希望能维护法律的威严。那到时候肯定会遇到特权阶级触犯法律的事情,到时候遇阻怎么办?
如果是苏哲的得力部下,或者是家属,那苏哲当如何?
如果苏哲开口宽容,那罗祥还怎么把法治推行下去。
他不希望放弃国内的事情,一腔热血的往南,然后结果成了一地鸡毛。
所以他必须问清楚,和苏哲约法三章。
罗祥问道:“若你的朋友或者亲近之人犯罪,当如何?”
苏哲想也没想的说道:“依法判决。”
“若他们向你求情呢?”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若确实有重大功劳在前,可以考虑轻判。但罪便是罪,没有随意赦免一说。”
罗祥点点头,继续问道:“若有人触犯法律,确有权贵干扰司法,阻碍案件的侦查,那又当如何?”
苏哲直接说道:“我最恶心这样,你可以根据这种情况,制定一个法律,干扰司法,可以定为刑事犯罪。”
罗祥最后说道:“如果我发现你说的跟做的不一样,那我肯定要回国的,你不能阻碍。”
苏哲点点头道:“放心,若是你干的不开心,随时可以撂挑子,我绝不阻拦。”
“那国内基金会的事咋弄?”
苏哲想了想道:“你找个信的过的人处理吧,反正你徒子徒孙那么多。对了,特区现在很缺这方面的人才,你要多带点过去,充实各层司法机关。原来的那些人,我准备慢慢都换掉。”
“行,这些天我找人谈谈。还是有很多理想主义者的,只是没有实现抱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