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太过复杂,不是他们这三个人能够处理,他先是向总部汇报有关情况,请求支援。然后再次和刘红联系,要求她详细的,准确的,把所有事情都说出来,要不然谁也帮不了她。
刘红开始还支支吾吾,最后在叶全敏告诉她不说实话,就不再管这件事的情况下,终于说出了一些事情。
她的父亲确实是职业放贷人,但是并没有放高利贷,利息在2-3分之间,也就是在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的界限上,反复试探。
但是这个利率,在实际的民间借贷中,特别是一些急于周转却贷不到款的小企业中,是非常正常的利率。
说它利息过高肯定是没问题的,说它是高利贷就有些牵强了。因为民间真正的高利贷,月息5分甚至8分都算低级别的。涉赌的高利贷低的月息10%,高的日息3%都有。
而刘树中的客户一般都是办厂办企业的老板,放贷金额不小,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利用资金优势,和抵押模式,再加上关系,他的放贷生意做得顺风顺水。
正常归还的,他赚利息,没有如期归还的,因为借款对象都是,有抵押或者是有资产的,他也不找黑社会催收,直接就拿着条子告法院。因为有关系,他的案子流程走的也很快,他的手续和证据都充足,基本都是一告一个准,判下来的资产过户或者拍卖,他永远亏不了。
从客观角度,他这种行为,不黑不白,只能说是灰色。
恨他的人,大多是自己经营出了问题,高估了自己的还款能力,或者是知道没救了但不死心,借钱往厂子里填窟窿。最后没钱还被告了,厂房或者房产被查封没收了。
人总不能怪自己,于是没地方恨,只能把所有的责任怪罪到刘树中身上,说他放高利贷,套路贷什么的。
叶全敏是律师,所以他以前也接触过很多这种案例。从他的观点去看的话,他觉得要是2-3分是高利贷,那么大部分网贷全是高利贷,为什么不打掉,这些网贷的受害人和总借款比这个罗树中要多不知道几倍了。
而从调查里也得知,很多还在经营的企业老板,都是比较感谢刘树中的,因为他的及时借贷,确实解了很多的燃眉之急。短期借款,对于企业来说,这个利息是可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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