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植物人老公突然抱紧我

第142章 你生了一个废物

钱导狗腿子样点头哈腰:“是是是,我这就滚,这就滚。”

房间只剩下他们俩,顾朝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女人身上,看她昏过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总不能把人扔在这吧?

钱导灰头土脸的退出房间,他觊觎宋薇薇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好不容易准备今晚下手,居然半路杀出个顾朝!

宋薇薇近几年一点绯闻都没有,什么时候就成了他的女人?

莫非她被顾朝包养了?

钱导心里憋着火气,敢给他找不痛快,那房间里的两人也别想痛快!

他灵机一动,拨打电话……

顾朝望着床上昏迷的女人,黑眸逐渐发沉。

他真是鬼迷心窍了,好不容易那次意外送她进医院,在查出她不是沐颜之后灰心丧气,谁知道自那天她偷偷拍自己照片引发一系列闹剧,他反而脑海里全是她的影子。

特别是她盯着自己胸口朱砂痣,说她的一位挚友也有同样的一颗。

他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意,听冯秘书说他们今天聚会,便鬼使神差的跑过来。

不来不知道,一来还真撞到点事。

“叩叩!”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断了顾朝的沉思。

他微蹙着眉心走过来,拉开门还没看清什么状况,一群狗仔冲进来,对着他的脸一顿乱拍。

闪光灯拍的他睁不开眼,单手挡在眼前:“出去!”

“顾总,听说是你包养了宋薇薇,可有此事?”

顾朝懵了,他什么时候说自己包养过宋薇薇?

“顾总,蓝臻两次与宋薇薇合作究竟怀揣着怎样的目的,是不是内定的女一号靠爬上你的床得来的?”

“顾总,您半夜三更与宋薇薇同住一家酒店,这是要感情更近一步,还是说寻求刺激?”

顾朝冷硬着脸庞,掏出手机拨通冯秘书的电话:“三秒钟,出现在我面前!”

等冯秘书带人匆匆赶到,这帮狗仔正围着男人问一些听觉劲爆的问题,大批保安涌过来才总算赶退了狗仔。

可纵然这样,第二天他和宋薇薇幽会在酒店的消息遍布整个申城,狗仔把自己的胡乱猜测编出来,污蔑顾朝包养宋薇薇十余年。

顾朝看了新闻既想笑又恼怒,包养十余年,难道宋薇薇还没成年就跟着他了?

这帮人的脑子如同虚设!

绯闻一曝光,各大平台深挖两人过去式。

虽然两人根本没什么交集,但有人刻意推动黑料,导致宋薇薇被乔逾呵斥在家,不准在这个节骨眼乱跑。

看到这则新闻最气愤的是周明月,她怒冲头脑,直接杀去蓝臻集团质问顾朝。

顾朝自己都忙得焦头烂额,哪有心情管她,说了几句重话,把她气得跑出蓝臻大楼。

周明月回到家一顿发泄,得知此事的周海空震怒,一气之下与蓝臻集团取消商业订单!

……

周家别院。

一辆黑色跑车滑了个弧度稳当地停在前院。

佣人看到男人从车里下来,纷纷行礼:“大少爷。”

周妄把车钥匙丢给管家,单手插兜径直往客厅走去。

周明月正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大明星宋薇薇地下恋情曝光,电视里铺天盖地是她和顾朝的绯闻,她换台,恰好又播放宋薇薇的影视作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山乡菜园
山乡菜园
在大城市打工送快递的卢伟,意外获得不老灵泉和天价翡翠,回家种菜,一路高歌,凭良好的信誉与高质量的菜品,以农村包围城市,一步步走向人生巅峰的经历。
金刀铁哥
战神出狱:绝世强龙
战神出狱:绝世强龙
被家族驱逐,却意外获得奇遇,五年出生入死,荣耀归来,报恩也报仇!
笔上有江湖
那些陪我走过红尘岁月的女人
那些陪我走过红尘岁月的女人
本书又名:。一个山村少年,如何从最底层的打工仔奋起,步步为营,闯广东,战上海,赴缅北,一路艰险,一路拼杀,一路芬芳,红颜娇媚,终达人生巅峰!那一年的那一天,当年少的我带着心爱的女孩,踏上南下的火车时,我知道,等待着我们的将是未知的人生命运。!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从那一刻起,我已经踏入了社会,置身于江湖。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们注定要承受生活的重重磨难,甚至刀光剑影。但如果挺过去了,生活也必将有所
蜀山夜雨
规则怪谈:人送外号拆本狂魔
规则怪谈:人送外号拆本狂魔
高亮排雷:1.本文受视角,主剧情。2.另一个男主为切片背景板,出场次数少且出场较晚。(120章)兢兢业业拯救世界大学生x背景板恋爱脑邪神规则怪谈降临蓝星,宋临风被选中成了代表天朝参加游戏的幸运玩家。第一次全体游戏,他成了唯一活下来的选手。宋临风:其实我靠的是智商。全球观众:不信!第二次全体游戏,他让副本提前关闭。宋临风:其实我是故意的。全球观众:不信!第三次全体游戏,他被某邪神强行拖走。宋临风:我
秋风落寒渊
修仙八年,下山无敌万万年
修仙八年,下山无敌万万年
十八岁之前衣食无忧,十八岁之后三天饿九顿。“肖尘被一个瞎子道士拐到荒山修仙八年!”八年之后御剑下山,无敌之路正式开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与人斗,与仙斗,与天斗,杀伐果断,从头爽到尾。(ps:修仙回归都市的题材,如有某些设定雷同,纯属巧合。)不同的故事和不同的修仙无敌之路,请各位看官大大不要拿本文与其他作品相比较,拜谢!若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看完50章不好看来找我,绝对是从头爽到尾的小说
辰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