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变法基本上就是分为四个方面,即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和吏治之法。
富国之法主要是以贷苗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和市易均输法、流民安抚法五个方面。
基本上就是以农业发展和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开垦荒地设置土地等级,同时改革贸易流通和商品运输等方面。
其意义在于增加粮食产量和农业税收,增加土地面积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招募北境流民让农业人口增加,同时在贸易方面流通性更大增加贸易类的税收。
最终目的就是让粮库有粮,国库有钱,国家有人。
强兵之法主要是兵士招募、兵权设置、军资监造、军马采买。
基本上就是按照保甲制度来抽丁,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战时则可随时为兵。同时兵权设置以枢密院有人事权,各路统帅有指挥权,做到权力分散与制约。
军马与军资则是通过计划和监管来增加军资军马的数量和质量。
取士之法则是限制科举数量、增加设置武科科举、太学设置医科工科与律科。
基本上就是限制科举的人数,尽量选取优质的科举士人为国所用。设置武科科举则是针对与文科而言,增加武举人的数量,为朝廷培养优秀的军事人才。
太学是朝廷最高学府机构,不仅仅只培养儒学等人才,同时还需要增加医科与工匠以及律法人才。
吏治之法则是裁汰冗员、减少科举恩科官员、选拔地方官员等。
吏治则基本上就是裁撤和淘汰不合格不作为的官员,减少因为科举考试中第后的士子任用,减少恩科官员的数量。
同时选拔任用一些忠诚并且能干的官员去地方知府或者知州,并能够积极推行变法。
整个赵鼎的革新变法基本上涵盖了朝廷的各个方面,并且对赵构的北定中原有很强的支撑作用,最重要的是赵构关注的重点都体现在变法里面。
大体上赵构对变法非常满意,只是一些细节和执行上会不会有偏差就不得而知。
“赵卿,你这贷苗法与王安石青苗法有何不同?”
赵构看着革新变法的内容,被很多比较新奇的想法所吸引,自然也就会有很多疑问。
“贷苗法是以青黄不接之时,官府以贷款贷粮给农民,利息按半年一分,不强制要求。与青苗法比则无强制性,利息更低。”
赵鼎对贷苗法已是了然于胸,自然也能够解释与王安石青苗法的区别。
赵构微笑的点了点头,此举意在既能减少灾荒或者青黄不接时民众的困难,也通过较低的利息而减轻农民的负担。
纵观历史,大部分的农民起义都是因为灾荒揭竿而起。如果朝廷不能够本着宽民济困的想法,则会惹得民众造反,何况横征暴敛得来的财富也不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