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生:我在大明混吃等死的那些年
- 李青穿越明初,机缘巧合下拜张邋遢为师,一直过着清闲日子。恰逢马皇后病重,御医束手无策,朱元璋为治好马皇后,派锦衣卫寻找仙人张邋遢。无良师父率先跑路,李青被锦衣卫逮个正着,只能硬着头皮进宫为大明皇后治病,至此开启了他的大明之旅。他曾经历洪武一朝的血雨腥风,也曾卷入靖难之役的残酷战争。他看过永乐万国来朝的风华,也见过仁宣之治的繁荣盛世。他曾做过锦衣卫,也曾入阁拜相。他战过鞑靼、瓦剌,也打过倭寇。他与王
- 青红
就好像大夏得了综合症,需要叶洵来医治。
魏无忌也发愁,这事他若是能解决,根本就不会拿出来跟叶洵说,但这件事的发展,早已超出了他的预料。
几个月之前还好好的,几个月之后竟变成了这副模样。
看来,大夏若是不根除这些蛀虫,坍塌那是早晚的事。
这些世家可不在乎谁来治理这个国家,因为土地兼并令多少百姓化为枯骨。
紧接着。
叶洵风轻云淡,缓缓道。
“舅舅,此事不必着急,等明日封储结束后,我们再来深入探讨这件事。”
“本王先简单说一下本王的想法。”
“抑制土地兼并关键在于削弱地主阶级,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管控,消除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
“简而言之,就是打击地主阶级,将土地还给百姓,严禁土地买卖与兼并,使得耕者有其田。”
“只有百姓从事农业耕种,不受地租剥削,不受地主退佃威胁,能够获得自己劳动后缴纳赋税后的所有粮食,百姓的积极性怎么会不高?国家怎么会不兴盛?农民又怎么会暴动?”
“百姓需要的是什么?一块属于自己田地,一间足以遮风挡雨的屋子,一只能盛水的碗和一捧粟米,仅此而已。”
“一个手捧金碗,吃着山珍海味的地主,还要踹翻一旁衣衫褴褛,手捧破碗,食粟米的百姓,践踏他的破碗,抢走他的粟米,百姓焉能不反?”
“但使我有大夏二顷田,安能揭竿而起?”
此话落地。
所有人都愣愣的看着叶洵,眼眸中满是震惊与难以置信。
他们真是没有想到,叶洵这个名副其实的纨绔,竟能体恤百姓疾苦到了这般程度。
而且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地主与百姓之间矛盾的根本原因。
找到了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
认识到了作为一个圣主明君,应该怎样治理这个国家,怎么维护子民。
魏无忌十分激动,眼眸湿润,心下感动。
他亦是没有想到,叶洵的思想竟会转变为如此这般。
以前,叶洵哪里是一个会管百姓死活的人?
体恤百姓疾苦?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但现在,他在叶洵眼中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维护百姓,掀翻地主阶级的决心。
但使我有大夏二顷田,安能揭竿而起?
耕者有其田。
这是多么深刻的表达与解释。
现如今,即便前路艰险,魏无忌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将叶洵捧上地位。
魏无忌相信,叶洵可以当一位合格的储君。
紧接着。
魏无忌看向叶洵,目光灼灼。
“殿下,您放心,这件事老臣一定会全力辅佐您。”
“只要您有这样的想法,老臣一定尽心竭力,为殿下扫清前路障碍。”
叶洵重重点了点头,提起酒杯,“诸位,道阻且长,今后我叶洵,拜托大家了。”
众人纷纷举起酒杯,“为殿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
与此同时。
中书令府邸。
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叶山被带进了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