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
“轰隆!”
“轰隆!”
一声声巨响传入大军的耳中,吓得段仓一激灵,他抬眼看去,脸色大变。
就见红衣大炮射出的炮弹在落到剑门关的城墙后,就轰然爆炸开来,将城头炸出了一个大缺口,周围的士卒被炸弹波及,死伤惨重。
坚不可摧的城墙在这等利器面前犹如纸糊一般,毫无抵抗之力。
段仓以及其余将领脸色大惊,虽然他们是领兵打仗的将领,见惯了沙场争斗,但哪见过这场面,于是脸上都带着震惊神色,反倒是陆锦面带微笑,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
炮兵阵营内,三十门红衣大炮分成三列,依次排开,持续不断的朝城头发射炮弹,短短片刻时间内,剑门关的城头就几乎破损一半,城内守军也死伤惨重。
“怎么会这样?”
唐凌云面如土色的看着这一幕。
按照以往,攻城不是一方派士兵守城,一方派士兵攻城的吗?
双方彼此厮杀,各种攻城利器不断被运到城楼地下,而守城士卒则拿的巨石滚木朝底下的攻城士兵砸去。
一般来说,守城的一方占据优势,想要攻下城池,至少要有数倍敌人的兵力。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少则能守之,不弱则能避之。
意思是说,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包围敌人,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进攻敌人,一倍于敌人就进行战斗,兵力与敌人势均力敌就分散敌人,兵力少于敌人就进行防守,兵力比敌人的兵力差就避免作战。
此次,剑门关守军足足有三万,还是最为精锐的士卒,之前并未随蜀王出征,是专门呆在蜀州守家的,其中两万装配唐家研制的诸葛连弩,一次性可连射十分弩箭,百步内,箭矢可穿甲而过,威力巨大,差不多能比拟手枪的威力。
若是按照兵法所说,想要攻下这座剑门关至少需要二三十万的大军,即使有火器助阵也需要七八万大军,但陆锦目前只带了五万大军,其中装配火器的只有两万。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攻下蜀州,只能让士卒拿着火器冲上去,和手持诸葛连弩的剑门关守军硬碰硬,除非哪方全部死光,这才有可能结束战斗。
若是如此,即使之后朝廷大军攻克剑门关,也定然会损失惨重,导致无力入蜀,最后只能班师回朝。
等待下一次进攻。
这一来一去,不知道要多久。
这也是为何唐凌云死活不愿出城投降的原因。
既有一战之力,那为何要投降!
但万万没想到陆锦根本不派士兵上阵,直接拿火炮洗地。
红衣大炮射速三分钟一发,最远射程是五千米,有效射程是两千米到三千米之间,虽比不上射程在十公里外的迫击炮,但放在这个世家也是了不得的攻城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