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依旧下令城头守城将士打起精神,时刻关注蜀军的一举一动。
之后的数天时间里,蜀军迟迟没有攻城,也没有挑衅,反而就地安营扎寨,像是要打持久战。
对此,林京墨自是求之不得。
早在先前,陆锦在得到蜀王南诏王可能会谋反的消息后,就秘密的派人将军粮押往鱼龙帮驻地,毕竟有句话说的好,“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对于粮草问题,陆锦一向是很重视的,在加上鱼龙帮原本就存有不少粮食,足能维持城内将士数年开销。
打持久战,临州守军最是不惧。
且他们手持可是能远距离射击的火枪,可战可退,主动权掌握在他们手中,再加上援军不久即至,此战根本持续不了多久。
待陆锦率大军赶到,无需废话,直接开城门反攻,要知道陆锦麾下的将士手里拿的都是热武器,而反观蜀军,手持的只是冷兵器,双方都科技都不在一条线上。
这样还慌个屁啊,直接干就完了。
只要在一定距离内,比起刀剑,肯定是开枪的速度快,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另一边,陆续所在的地,徽州。
经过三日行军,此时的平叛大军已行至徽州,只要在穿过徐州、扬州就能来到临州。
对此,陆续还是觉得行军速度太慢,于是亲领两万火枪兵骑先一步前行。
段仓所率领的一万轻骑紧随其后。
而剩余的两万甲士则跟随在轻骑身后。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火枪兵的行军速度太快,而骑兵以及步卒的行军速度太慢,须知火枪兵并不身披甲胄,也不配长刀、铁枪,身上所佩戴的无非是一把毛瑟98K步枪以及若干子弹,最多在加一把刺刀,这些东西加起来的重量也不过几公斤,除此之外无任何负重,至于帐篷、粮食等行军物品则有专门的队伍负责,无需火枪兵亲自携带。
轻装简从下,行军速度自然快的飞起,而反观轻骑和步卒甲士,前者虽名为轻骑,但身上穿着的甲胄也有几十斤重,再加上一柄钢枪在手,负重量相当大,至于步卒甲士,那更不用说,用两条腿走的,怎么追的四条腿跑的马,能跟上行军步伐就已经很厉害了。
于是在陆锦的一声令下,大军拆成三部分,陆锦带领火枪兵先行一步。
剩余大军则尽快跟来。
十日后,陆锦所率领二万火枪军终于来到临州。
但陆锦却并未率军直接入城,而是命令大军原地安营扎寨,休整一日,自己则独自一人前去敌营打探消息。
在传达完命令后,陆锦嗖的化作一道流光消失在众人眼中,在即将靠近蜀军阵营时,收敛气息,回到地面。
将一名看守营地小兵解决后,陆锦将他身上的甲胄扒下,穿在自己身上,随后大摇大摆的踏入军营。
二话不说,直接前往蜀军粮仓,若是能将蜀军这次携带的军粮全数销毁,那这场仗可以直接宣告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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