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连连道谢。
风笙把嘴里放在左边的糖用舌头推到右边:“不谢。”
糖化成水,被熊孩子咽进去,暂时的补充了他饥饿身体所需的糖分。
熊孩子眨眨眼睛醒了过来,还没好好感受嘴里这幸福的味道,就被他娘的拥抱给勒的快要窒息。
熊孩子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娘,我有糖吃了!”
女人对小孩儿说:“快谢谢姐姐。”
“谢谢姐姐!”
“你自己花钱买的谢我干嘛?”风笙面无表情的拒谢。
后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缘分,不用猜,肯定是孽缘。总之他们三个基本上一路同行了。
那女人把风笙当成了自己的姐妹,在她的抱怨中风笙知道。
女人叫刘兰,原来孩子他爸是去参军了,然而这一去就是四五年,没个音讯。
虽然没有音讯,但是每个月都会寄钱回家,他们母子两再靠她做一些手工活,勉强能过活。
半年前,突然不寄钱了。
于是家里越来越入不敷出,她就想带着儿子去找找孩子他爸,虽然听说南边战事打响,她有想过孩子他爸可能死在了战场上。
但是她留在老家也没有办法继续抚养这个孩子了。于是她拿出懦弱了一辈子储存的勇气,用最后的积蓄去找人,至少是死是活给个准的。
确认过地址,他俩要去的就是一个地方。
每次这两人饿的不行了,风笙就会把一些面食零嘴儿吃的七零八碎。
刘兰自认为也算和风笙熟了,没有刚开始见面那么唯唯诺诺的了。
每次风笙要丢“吃剩下的”食物,她也敢开口喊一句姑娘,吃不下留给我们吃吧。
风笙暗暗感叹,她果然是一个善良的没边又美丽的女人。
看着这一切的千绝真想在风笙脑子里大大的呸一声。
明明就是看这个小屁孩的鼻子有点像她家狗男人。
更主要的原因是觉得如果死人了会连累到她,风笙嫌麻烦。她才勉为其难接济一下这俩在风笙眼里算不算人都不一定的生物。
虽然已经有火车了。
但是跨越大半个国家,从京城一直到南方的南方,依然花了她小半个月。
而且因为那些个军营都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那些偏僻的地方黄包车都不高兴去,风笙还得屈尊走过去。
出了火车站,看着陌生的街道,而她手里也没有钱这最后的保障。,已经完全没了主意的刘兰只知道跟着风笙走了。
她已经完全把风笙当主心骨了。
天色已晚,路途遥远。
风笙可没有连夜走路的打算,她开房间之前和刘兰签了借条。
不管她丈夫死没死,只要她找过去,难免都会有钱拿。只不过一个是工资,一个是补贴。
而且她必须在拿到钱的第一时间还风笙借给她的十来块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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