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你若能承受千百遍失他之痛,我便给你一个机会!”
云巅之上,立着一位白衣少女,除了樱红的唇和淡粉色的眼瞳,全身雪白的几乎与云朵融为一体,美的触目惊心。
她嘴角微勾,带着淡淡的笑:“好啊。”
霎时间电闪雷鸣。
…………
“这是离婚协议,签了吧。我给你想要的自由,带着你东西离开我家。”
风笙睁开眼,画面迷糊了一会儿才慢慢清晰,看着面前“离婚协议”四个大字,一脸懵逼。
???!
这就过来了?
连个缓冲都没有的?!
对面说话的男人走了,风笙抬头的一瞬间只看到一个帅气的背影。
风笙眼睛微眯,盯着那男人走进一个房间。
「疯子!快扶老子上去!」
突然听到熟悉而不耐烦的男声在脑海里响起,感觉脚上毛茸茸的,风笙低头一看,是一只趴在她没穿鞋的脚上的……小黄鸭?
「他妈的快扶老子上去啊!」
脑子里的声音有些生气,风笙眉头一挑,弯腰把这只小黄鸭抓起来放到桌子上。
风笙看了两眼没忍住嗤笑一声。
你怎么来了?
「老子是来帮你的!还不快谢谢老子?」
就用你这小鸭鸭的身体帮?
「你踏马闭嘴!老子是刚过来,“能”还不稳定!别废话!先把原主记忆给你。」
哦。
「不!许!笑!」
_
这是一个狗血的豪门故事。
原主也叫风笙。
名门望族风家的大小姐,母亲死的早,父亲没有再婚忙于工作但是对女儿的宠爱毫不含糊,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原主的性格就有点一言难尽了。
原主和青梅竹马元昼有婚约,元昼对原主也是一心一意死心塌地的两小无猜的多好,偏偏半路杀出个赵北夜。
一个身世悲催的小混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救了被其他混混调戏的原主,在送原主回家的时候,说了自己爹死妈病没钱读书只能靠洗盘子赚钱的艰难。
原主立马同情心泛滥,两人你来我往的就摩擦出爱情的火花。
风父和元昼肯定都不同意,开始阻止两人,甚至出现了“给你一百万离开我女儿”的名场面。赵北夜为爱不低头。
在风父的强制下,原主和元昼结婚了,原主因此和风父闹的很僵。元昼想用爱感化原主,然而原主作天作地,还不忘给赵北夜送钱。
然而赵北夜却是个已婚的骗子,当时的英雄救美也是赵北夜设计好的,更没有什么爹死妈病的可怜身世。只是个不管糟糠之妻外面还不止原主一个女人的渣渣。
当元昼把赵北夜的身世和其他女人亲密的照片放到原主面前,原主还只觉得那些东西都是假的,不相信自己是个三儿。
元昼心灰意冷,提出离婚,然后就是现在,风笙来了。
风笙淡定的喝了口水,元昼……不是我的狗男人吧?
「呵,你不已经知道了吗?」小鸭鸭幸灾乐祸。
我踏马……
「你当天道把你踢过来是来玩的?」
风笙把脚抬起来,整个人团起来缩在高脚椅上,眼帘低垂,看着膝盖,沉默着。
脚步声渐进,元昼拿了一支笔放到风笙面前。
“签吧。”
“我不离婚。”风笙眯了眯眸子,以前的狗男人多好,这个怎么这么讨厌。
“你还想怎样?”元昼皱起眉头,“不要妄想从我这里拿钱送给姓赵的!”
“你就这么想跟我离婚?”风笙有点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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