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筝虽然是坐方戬的车去公司的,但她在距离公司不远的地方就下车了,就是不想被其他同事看见和谁一起来的。
文筝心里很感激方戬,不但救了她,还收留了她,给她安排工作。
她不傻,她知道以他的地位和人气,如果公司里有人看见她每天坐方戬的车来上班,只怕是会有更多的流言蜚语。
文筝无惧外人的闲话,可她在乎方戬啊,她可不想听到关于他的任何不利的言论。
方戬对于文筝的做法,不置可否,她下车,他也不阻拦。
文筝今天穿的还是方戬买的衣服,淡雅的浅草色喇叭半袖连衣裙,更能衬托出她白皙如瓷的肌肤,再加上她那一头黑缎般的长发,飘逸如纱,谁见了都会在心里暗叹一声:好一个丽质天生的佳人!
公司里的男同事们私底下对文筝都很好奇,有的人虽然猜测她跟方戬的私交不一般,但也有胆子大的勇士。
“文筝!”
有人在叫她,是个男的。
文筝放慢了脚步,一看,是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她记得好像是技术部的。
眼镜男有点腼腆地说:“我叫程景瑞。”
“你好。”
“一起上去吧,还差5分钟就要迟到了。”这位技术小哥微笑着,略显局促,那表情就像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
文筝可不想迟到,礼貌地点点头,跟着程景瑞一起进了电梯。
一会儿到了最高楼层,两人出了电梯还边走边聊,这本来是同事间寻常的一幕,没想到却被方戬瞧见了。
方戬只是瞄了一眼,就当是没看到那样,擦身而过,径直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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