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生之农媳奋斗史
- 本文将于周日入V,由于字数过多,倒前没看的快看,看过的章节请勿重复购买哦,入谢各位小天使一直以来的支持。至于夏千千在古代卖胸衣能否成功呢?敬请期待!今晚2点不更了,我肚子疼,先休息了。她大概是死了,又活了。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汉语言文学。说起来,要说汉语大概是古人更厉害吧,没啥搞头;她厨艺也不好,只会做家常菜;也不会医术做不了神医;更不会做玻璃肥皂冰什么的,连高中时候学的炸药成分比例现在都还给书本了;
- 时辞今年
张蕾睁开眼,高高的天花板,空荡荡的屋子,枕边已是冰凉,想必李琛已经上班去了吧。
起床后,洗漱完毕来到饭厅,看见桌面摆了超大一张便笺纸,用荧光笔勾勒出一颗颗爱心,呵,这李琛还是有点浪漫嘛。
纸条的底部写着,“老婆,我走时,看你睡得挺香,就没打扰你,猜想起床会饿小肚肚,所以就做了一份早餐,在电蒸锅里,你随时都会吃到温暖的早餐。
我说过,会让你有满满的幸福感,怎么样,除了昨晚老公让你满意外,今天的早餐,也是给你个惊喜哦,去瞧瞧吧。”
看完纸条,张蕾破天荒的眼角湿润了,自己也讶异,“我怎么会感动,这不过是小男生的把戏,我在干嘛。切,不过一份早餐,有啥惊喜的。”
打开电蒸锅一看,上层居然是一份牛排加蔬菜吐司,还配有几颗小番茄,下层是小米粥,晕,谁早餐吃这么多,我又不是pig。
不难看出,这些年于菡的确是被李琛捧在手心里的宝,疼爱有加。
虽说算是丰盛的早餐,荤素搭配得当,但肯定无法全吃掉,仅一份牛排便足够了。
快速吃完后,放进水槽,并不想洗,女人要保护自己的手,这是爱美的前提。
瞧于菡曾经的手,啧啧,粗糙不耐看,还没修甲,唉,今天出门找个地儿做保养,不能让自己这么邋遢。
其实张蕾并不知道,于菡是个闲不住的人,喜欢种点花草,做点自创的菜品,时不时让李琛当小白鼠,试验成功后便邀约好友或同学来吃上几顿,她家也不容易热闹几回,做得好吃的会多留一份给先前的那位老人----余叔。
又是一天,算算今天是和李琛度过的第三天,既兴奋,又迷茫的日子。
起初,着实让张蕾提心吊胆了几天,但昨日李琛的坦白,觉得这个男人还是挺实在的,对老婆是完全无保留,单凭这点,就让她又增添了几分喜爱。
可昨个儿,把她扁的一钱不值,倒是一点不留情面,那词儿,哎哟,想想都刺耳。
罢了,今天开心的去做指甲,把自己美美的打扮起来。
先把衣橱的所有丑得不想看,颜色昏暗的,全拿去丢了,接着把化妆品也丢了,计划今天全买些适合自己的,香水用完了,也该补给了。
想到这儿,在乱七八糟的衣堆里翻找了半天,找到一件黑色蕾丝的打底衫,镜子瞧了瞧,唉,于菡这身材和自己还真没法比,干瘪无弹性,难怪李琛会迷恋上曾经性感的张蕾。
还在最底层找到一条迷你短裤,包装袋还没拆封,里边有张小卡片。
大致意思是,希望于菡能经常穿,偶尔性感点,也会给老公一丝新鲜感,落款是于菡的同学,看放置的位置,怕是一次也没穿过,压厢底了。
同学的眼光倒不错,这迷你裤很贴身,属于热裤型,臀部的微笑线展露无遗,外套选了件看得上眼的宝蓝色呢绒背心,鞋子选的奈课高帮运动鞋,初春,就得青春活泼点。
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番,点头给自己个赞,这才是自己的穿衣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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