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伯爵的日常生活

第十六章 队长,别开枪!自已人!

一般遇到劫匪,大部分不说大惊失色,面上也绝不好看,毕竟出门在外,谁会想遇到这等晦气事,而德里克脸上却现出怀念之色。

说起应付劫匪,德里克非常有经验,前世小的时候德里克家住在火车站附近,有一定社会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在过去治安还不完善的时候,一个城市的火车站,往往就是整个江湖。

卖小孩的拐子,天花乱坠的骗子,以及那些拿着把弹簧刀就敢抢劫的二愣子,当然,还有打击犯罪的警察叔叔。

一般人遇到强盗,无非是三种反应,第一种当然是果断认怂,然后配合工作,如果刚巧对方心情不错,那大抵可躲过一劫,顶多算是破财消灾。

第二种,如果平时有健身的习惯,或者对自已体力有信心,大可扭头便跑,据德里克前世的经验,只要保持高中毕业体育及格的水平大概率没事,由此可见练好体育有多重要。

第三种就是总有些猛人直接抄起手边的家伙就上了,德里克前世的时候就有个当体育老师的邻居,在小巷子里遇到抢劫,当即随手拎起刚给学校采购的铅球把劫匪砸了个肋骨骨折,结果被带到局子里反倒贴给人家两千块钱医药费。

当然,以上内容都是一般人,还有种不一般的情况,记得德里克上小学的时候,隔壁高中总有些混子囊中羞涩,便寻了学校附近僻静的小道找人收“保护费”,偶尔便会遇到一个大院的孩子,只能尴尬的把保护费给免了,并要求德里克回去不要告家长。

忘记说了,以上两位是同一个人,铁路局大院里的奇人,浑浑噩噩地过了六七年吊儿郎当的混子生活,直到一天,不知怎地,突然洗心革面,回校复读,当年便考上个一本师范,开始为人师表地做起老师。

眼看德里愣愣地不知在想些什么,竟坐在车上一动不动,丽娜小姐当即便准备下车把这不知哪儿来的蠢贼打发掉,却被回过神来的德里克一把拉住。

“让我来吧。”德里克饶有兴趣地说道,丽娜小姐姐听话的点点头钻进马车。

“要小心哦~”

德里克用眼角的余目瞄到路旁林子里影影绰绰的身影,嘴角弯起一丝笑意,看来那群骑士被劫得不亏,这显然不是群普通的哥布林。

一般哥布林无论是打猎还是战争,从来没玩过什么战术之类的东西,如果非要扯上什么战术的话,那也只有人海战术。

仗着强大的生育能力,都跟没长脑子似的一哄而上,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又一哄而散,跑得满地都是,抓都来不及。

说起来,这也是哥布林与地精另外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哥布林除了特别能生之外,其他的根本不值一提,而地精却天生拥有着冷静而聪明的头脑,所以才能成为大陆上最优秀的练金术士。

打穿越以来,天天德里克闲在王都里,都快生锈了,好久都没碰到什么趣的事,教公主殴打小朋友顶多算半件。

“哪儿来的蠢贼,敢在我的地盘上抢劫。”德里克跳下马车,装作气势汹汹地样子,一把所法师长袍拽下,再手上甩两下,借助惯性扔到一边。

好巧不巧,刚好扔在有人影的林子一侧。包括刚睡醒正从车窗里向外探头探脑的哈利,都没有注意到德里克的空间戒指光芒一闪而过,被卷着的衣服里好像多了点原来没有的东西。

德里克一手法杖,一手微冲,正准备冲上去把这只当诱饵的哥布林先抓住再说,谁知本来大摇大摆的哥布林却像看到什么可怕东西一般急速退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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