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魂刀法》?”
银舒舒反复看着红纸上的文字,秀眉微蹙,“这难道就是李百刀的绝学《断魂刀法》的武功心法?”
刘星凑到浴盆旁,瞄了瞄红纸,揣测道:“老板娘,这心法是假的吧?《断魂刀法》是李百刀最厉害的武功,怎么会落在百晓书手里?”
银舒舒摇头:“以百晓书的个性,他不会拿一份假的武功心法来忽悠我。百晓书见多识广,可能见过李百刀,偶然间获得这套武功心法。只是,百晓书把《断魂刀法》的心法送给我,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刘星提醒:“百晓书说这瓶‘滋心养红丸’是用来帮你调理身体的,他把《断魂刀法》的心法放在药瓶里,是不是要让你修炼《断魂刀法》,说不定这套刀法能够减轻女人来例假时的痛苦?”
银舒舒否定道:“不会的。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练武,百晓书一清二楚,他不可能让我练什么《断魂刀法》。小二,百晓书除了给你这瓶‘滋心养红丸’外,有没有交待其它的事?”
刘星想了想,说道:“对了,他还送了你另外一瓶药,叫‘百花玉露液’。”说完,刘星又怀中掏出另一个药瓶。
银舒舒奇怪:“百晓书为什么送我‘百花玉露液’?”
刘星回忆道:“百晓书原本以为你来例假的时间是今天,我于是告诉他,你来例假的时间其实是昨天。百晓书得知你的例假提前了一天后,怀疑你内分泌失调,于是又多送了这瓶‘百花玉露液’。”
银舒舒越听越疑惑,立即拧开百花玉露液的药瓶,一股淡淡的花香飘了出来。朝瓶里看了看,发现里面居然也藏着一张红纸。
银舒舒取出红纸,只见纸面上写着四个字——书林盟主!
“书林盟主?”
银舒舒怔了怔。寻思片刻,自语道。“百晓书写的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他难道想争夺书林盟主?”
刘星问:“老板娘,什么是书林盟主?”
银舒舒介绍道:“最近几年,魔教阵营有卷土重来之势。正派阵营虽然高手众多,但是群龙无首,缺乏凝聚力。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正派阵营准备在今年的书林大会上推举出一名书林盟主,成为正派势力的领袖,统领八大派。以更好地对抗魔教势力。”
刘星道:“照你这么说,书林盟主等于是书林至尊,这个位置谁不想要,百晓书想当书林盟主也不奇怪。”
银舒舒又看了看两张红纸,摇头道:“不,百晓书如果想当书林盟主,他没有必要告诉我。他把《断魂刀法》的心法送给我,应该是想让我帮他夺得书林盟主。”
刘星不解:“可是你又不喜欢练武功,怎么夺得书林盟主?”
银舒舒修长的小手搭在刘星肩膀上,说道:“不是还有你吗?小二。百晓书的这份《断魂刀法》其实是送给你的。在十多年前,你还穿开裆裤的时候,百晓书曾经抱过你。当时。他就说你的骨骼惊奇,是百年不遇的练武奇才。他还开玩笑说,将来维护江湖和平的任务说不定要落在你身上。因此,百晓书应该是想让你学会《断魂刀法》,然后在下个月的书林大会上力压群雄,夺得书林盟主之位。”
“不会吧?”刘星眼睛一圆,“老板娘,这玩笑开得太大了!我只是客栈里一个打杂的伙计,没读过几年书。也没拿过八大小说门派的文凭,怎么当书林盟主啊?”
银舒舒道:“小二。江湖讲的是实力,文凭不重要。李百刀的《断魂刀法》当年打遍天下无敌手。如果你能学成这套绝世的刀法,哪怕只是学到一点皮毛,也足以成为一流的高手。这是无数读书人梦寐以求的事,既然你现在有这样的机会,就好好把握。”
刘星追问:“老板娘,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百晓书要选择我?就因为我骨骼惊奇?”
“他应该也是为了偿还欠我的屁-股债。”银舒舒道,“自从百晓书十几年前不小心看到我在河里泡-澡后,他一直觉得对不起我,想补偿我,这套《断魂刀法》的心法或许就是他补偿的方式。小二,这套《断魂刀法》的心法你自己藏好,有空就练一练。”
刘星皱眉:“老板娘,你不会真准备让我参加书林大会,争夺书林盟主啊?书林大会高手如云,八大派的掌门都会出席,我怎么打得过他们啊?”
银舒舒笑道:“小二啊,你不用给自己压力。咱们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当不当书林盟主无所谓。只是《断魂刀法》毕竟是绝世刀法,是李百刀毕生的心血,把它扔了有点可惜,留着又怕发霉,所以你有空就练一练,意思一下,免得被人说咱们糟-蹋武学。”
“好吧。以后打烊后,我在院子里练练。”刘星把《断魂刀法》的心法收入怀中,转口道:“对了,老板娘,我今天遇到了一个女人,她是百合小说派的女掌门林阿娇,正在寻找她的哥哥小狼,……”
刘星把事情简单陈述了一遍。
“林阿娇是小狼的哥哥?”听完后,银舒舒略感意外,“这对兄妹居然都是同-性-恋-者,难道同-性-恋是遗传的?小二,你刚刚说林阿娇受伤了?”
刘星点头:“我们半途遇到科幻小说派的强盗柯金属,林阿娇被柯金属打中了一枪,她的小-腿直接被子弹射穿了。我已经用纱布帮她包扎了伤口,血已经止住了。老板娘,林阿娇急着寻找她哥哥小狼,我们要不要告诉她小狼的下落?”
银舒舒沉吟一会,说道:“林阿娇这个女人我不太了解,对方是敌是友还说不准。江湖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无。既然林阿娇已经住在咱们客栈里,我先过去会会她,探探底。”
说完。银舒舒直接光着身子从浴盆里站了起来,取来浴巾拭去身上的水珠,再用断魂刀把全身各个部-位都抹了一遍。做了一次全身肌肤保养,然后才穿上衣服。
换上衣裳后。银舒舒到厨房里煮了一碗鸡肉粥,然后端着鸡肉粥来到林阿娇的客房门口。
此时,客房里亮着白光,只是这白光不是蜡烛的光,它的亮度比烛光要强几十倍。
“这是什么光,这么亮?”银舒舒奇怪。
“好像是电灯泡的光,林阿娇买了不少电器堂的商品。”刘星轻轻敲了敲门,朝屋内叫唤道。“林掌门!”
不多时,客房的门便打开了,林阿娇走了出来,此时的她已经换上了一条白色的长裙。
“林掌门,这是我们老板娘银舒舒。”刘星介绍道,“她给你煮了夜宵。”
林阿娇道:“多谢银老板的美意,只是我并不饿,夜宵恐怕吃不下。”
“你的小-腿受了重伤,不吃饭怎么行?”银舒舒微笑着说道,“何况。听小二说,你今天赶了一天的路都没吃东西,怎么可能不饿?先进屋吧。尝尝我的手艺。”说完,便端着鸡肉粥进入客房内。
客房的左侧是一张圆形的木桌,此时木桌上有一盏白色的台灯正亮着。台灯是科幻小说派发明的商品,由于价格昂贵,买得起台灯的人并不多。
除了台灯外,木桌上还摆放着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有电池、dv机、望远镜、电击棒等等,这些显然都是林阿娇买来的商品。
银舒舒虽然见多识广,但是这些高科技的商品她接触的也不多。
在木桌上一扫。银舒舒拿起一个像锤子的东西,问道:“林掌门。这是什么兵器?”
林阿娇轻轻一笑:“这不是兵器,这叫‘吹风机’。它是用来吹头发的。只要按下开关,吹风机的风扇就会转动起来,把头发迅速吹干。银老板,您刚泡完澡吧,要不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