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北在蔡家屯路牌外驻足观察,不时看着罗盘手表上的【悔】字指针指道路前方,仿佛目标没有动过,叶北也不想贸然进村惊扰目标。
见一个个农户驾着拉货三轮在路口进进出出,精气神也正常,叶北还找一位鱼贩买了两条鲫鱼,喂给穷奇。
“小伙子,没见过你呀?屯儿里有认得的嘛?来找朋友(女友)?”鱼贩大叔将小板车停在路边,逗弄着叶北的大猫,看得啧啧称奇,带着一嘴方言口音:“这个傻猫,吃东西不晓得吐骨头的。”
“是呀!女朋友在屯儿里,特单纯的姑娘。”叶北满嘴火车,顺着人家的意,伴着口音就这么圆过去了,“阿叔看你脸红红的,身体还硬朗?”
“唷,好得很!好得很!你看,一车子东西百来斤,我拉到镇里头,不喘气。”大叔用毛巾擦着汗,黝黑的皮肤中透着旺盛的血气,身体极好的样子,笑道:“年轻人,要好好保护身体,看村里一群娃娃都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天天就晓得低头看手机,也不出去耍,闷在屋里头,想当兵都不行,莫得办法咯,只有苦读书咯。”
“大叔说的是,说的是。”叶北笑着附和,递去一支烟。心中嘀咕着,这啖精鬼还专挑年轻的下手,没准是个颜控。
大叔左顾右盼,许是防备着熟人和老婆,鬼鬼祟祟地接了香烟,话锋一转,又问起叶北,“你朋友是哪个屋里的?看小伙子车子也有,猫也有,表一戴,一表人才的样子,肯定房子也有咯,我去看看哪家这么好福气哦。”
“说不得,说不得。”叶北挥挥手,“是好人家。”
他见穷奇吃完了鱼,是一根骨头都没留下,嘴边还淌着腥血,正准备用两条腿走去稻田边上就着灌溉用花洒洗洗脸,动作叫一个骨骼惊奇,他连忙将猫抱回了怀里。
大叔也没在意猫咪的诡异之处,单单感叹道:“前几年,我记得,屯儿里也有个姑娘嫁得好,嫁了华南一个搞摄影的,一开始还经常回家显摆,也对嘛,你搞文化的吧?文化人都养猫,有句话叫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对嘛?后来姑娘也不回来了,老妈子死了都没回来奔丧。”
年纪大了,人就开始变得话痨,这鱼贩大叔也是如此,和叶北道完家里长短,大多是没什么用处的信息。
但大叔提到的那位远嫁外地的新娘,叶北却惦记上了。
这位姑娘在过门之后,连续蔡家屯的房产都没要,似乎是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出身。
到了晚上,屯儿里的一家家农户升起炊烟,开始做饭,鲜有日落而息的人家早早跟着太阳一块睡下,公路上的车也开始变少。
——这时,一个女人进入了叶北眼帘。
叶北只是眨了一下眼,她便凭空出现在公路前数十米的位置,背向叶北。
她像个很有故事的女人。
要说多有故事?
她只穿着一只高跟鞋,一身素粉色的吊带连衣裙,长发及腰,头发上别着一枚死亡芭比粉的蝴蝶发卡,手里提着爱心形状的皮包,另一只手夹着细长的女士香烟,正缓缓地往前迈着猫步,走得极慢。
而她身上的故事,就是这步子怎么看都像是在模仿太空步。
叶北杵在原地快十来分钟了,她是一寸未进。
许是穷奇看得无聊,开始咬叶北的裤腿。
叶北还在琢磨着这太空步她到底能滑多久呢,感受到主子的抱怨,这才收起好奇心,终于呛了一句。
“如果双腿没有行走这个功能,你不需要,可以捐给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