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走,别打扰我吃饭。”锦瑟想说你实在太丑,别在我眼前晃悠了,可是想想当着人面儿揭人伤疤也怪不好的,索性,她忍住了,并且换了一个她觉得不错的借口。
麻六抱着两只野鸡高兴得合不拢嘴,听到锦瑟赶他也不生气,还笑嘻嘻的巴结道:“是是是,这就走这就走,姑奶奶下次有事情要问还来找我哈,小的一定有啥说啥,绝不隐瞒。”
麻六走了之后,锦瑟刚吃饱也没有食欲,这才把锅碗瓢盆连带着剩下的鸡汤加烤鸡全都收进空间,留着下次享用。
锦瑟并不打算再回傻蛋家里,那本来也不是她的家。
即使现在,她也不过是把那里当做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而已。
可是,这个落脚的地方不安定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每次回去总是被无故找事,锦瑟虽然不怕,可是实在太烦,而且落脚那里都可以,她也不一定非要回去那里才行。
这几天,锦瑟也不是白待的,早就把附近的地理情况摸了个透。
在村子后面的的半山腰上,有一个废弃的屋子,听说是前些年有人在山上养鸡建造的,后来,由于狼群侵袭,不止最后弄了个血本无归,而且人还丢了性命。
现在,经过时光的洗礼,那房子早就破旧不堪了,不过锦瑟看过,房子再差总能挡风遮雨,总比住在树林里要强多了。
说来说去,还是她现在这副人类的身体太过脆弱,若是以前她本体还在的时候,数万年在森林里经过风吹雨打,也从来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
锦瑟来到半山腰上,半人高的野草已经把房子遮住了一小半,锦瑟也没管太多,一路进去打开房门,这房子从里面看可比外面还要破旧一些,裂开的墙缝还从外面透着阳光,可想而知,等到夜晚到来,肯定也会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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