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等走到书房,甄应嘉的心情已经可以用愉悦两字形容了,只是表面上依旧紧紧抿着嘴,完全就是在强忍内心悲痛。
这辈子可一定要好好的活着,随心所欲的活着。
没错,上辈子的甄应嘉虽然是个成功人士,甚至在上流社会里有个真赢家的外号,但是他的内心其实十分压抑。
从小就被父母一遍遍的灌输好好学习,从上了小学开始便是名校,大学本科读的数学,硕士读的经济学,更是在号称总统摇篮的法学院进修了三年的课程。
之后便是创业,将父母手下的一间小小的小卖部发展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连锁超市。
若不是他死的早,这间超市肯定要走出国门,冲向世界的。
所以从小,他就是大家口中的“别人家的儿子”。
可是甄应嘉并不开心,否则也不会才过四十就被诊断出了肝细胞癌,确诊不到一年便死在了病床上。
最后的日子里,甄应嘉只能躺在床上,一遍遍的回忆人生。
他不甘心,他这一辈子全部都是为了别人而活,从小到大,可以说没有一个选择是自己做的,甚至连不喜欢吃的菠菜,也在父母的要求下一直吃到了死。
临死的那一刻,甄应嘉脑海里浮现出的最后一个想法,也是他从小到大藏在心底最最深处的渴望。
下辈子,如果还有下辈子,他一定要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过一辈子。
不为父母,不为子女,不为了别人的期待,只为了自己的心!
现在这个机会来了。
甄应嘉坐在铜镜前面,看着镜子里那张陌生但是年轻的脸,张扬的轻笑出声。
一身的重担卸下,他此刻只觉得无比轻松,轻快的似乎都要飞上天了。
可是这笑声在门外的甄老太太听起来就不那么愉快了。
“糟了!难不成为个女人,我儿竟然疯了不成!”
老太太原本手搭在丫鬟手臂上,听见这似哭非笑的声音一阵紧张,不由得狠狠抓了一下。
凡是大家族里的女主人们,也没什么活儿干,指甲自然是要留起来的,上面用凤仙花涂了深浅不一的颜色,还有各种精雕玉琢的指甲护套。
只是这一阵子因为刚死了儿媳妇,老太太虽不用服丧,可是一来心里是真的感激这个儿媳妇,二来整府的人,除了她院子里的,都是一身白麻布,她也不好太过鲜艳。
虽然年纪大了之后是喜欢这种鲜艳的颜色,不过甄老太太还是换了暗色的衣服,连指甲都剪得干干净净了。
冬萱被抓的一阵疼,急忙安慰道:“老太太莫急,前日齐太医不是还说老爷郁结于心,要哭出来才好,依我看,老爷这是快好了。”
听了这话,甄老太太果然不太急了,步子也慢了下来。
冬萱又道:“您仔细着脚下的路。”
甄老太太脸上露出笑来,“嗯,这时候我可不能摔了,免得给我儿找麻烦。”
四月初头,已经进入初夏,天气虽不很炎热,不过书房里的窗户都是敞开的,外面的对话自然一点不差全飘进了甄应嘉耳朵里。
他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装,比甄老太太稍晚那么一点点,刚好跟她在内室的门口打了照面。
“儿子不孝。母亲原本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却还要为儿子操心。”
这一位甄老太太的性格,十分对新出炉的这位甄应嘉的胃口。
别的暂且不提,就只说一条,甄老太太对原主那是百分百的支持和赞同,这就足够让甄应嘉欢喜了。
说起来不过是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个人呢。
看见甄应嘉还想行礼,甄老太太急忙将人拉住,有点热泪盈眶道:“你可总算是好了。”
甄应嘉沉默了片刻,幽幽道:“人死如灯灭。今日又是送葬……她又留下这四个孩子,我……”
甄老太太拉着儿子的手,不住欣慰的重复道:“你能想明白这一点就好!”
“为了孩子你也得好好的。”甄母侧过头去吸了吸鼻子,“要怪你就怪母亲吧。若不是……她也不会伤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