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
也不是说违和,但你会觉得一个稳健的少年有少年感吗?
有位伟人曾说过: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所以早在最早的时候,少年感就被下了定义,要风华正茂,还要挥斥方遒。
苏酒身上,缺的就是那股不知天高地厚的闯劲。
可不知为何,当他唱着一首情歌,缓缓走上舞台的时候,那股子劲儿就出来了。
要与天争,要与地争,哪怕千夫所指,也要守护一个人,一段情。
回到当下。
柳白脑子里像是人格分|裂了似的,一边陶醉在苏酒低沉深情的歌声中无法自拔,一边满脑子都是黑人问号。
怎么滴,这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吗?五音不全忽然就成天籁了?
还是吃了什么大还丹?可以改变天赋?在哪买的?还有吗?给她也来一颗呗?
其实她心底还有一个小小的声音,特自豪在那儿炫耀。
他唱的是他们共同的回忆。
是啊,这首歌,洛炀唱算怎么回事?他唱,才对啊!
正想到这里,那双流光溢彩的黑眸就心有灵犀般望来了。
“晚餐后的甜点就点你喜欢的吧,今晚就换你去船g的右边睡吧,这次旅行我还想去上次的沙滩,球鞋手表,袜子和衬衫都已经烫好,放行李箱,早上等着你起船g。”
低沉的嗓音刚好响起。
那是他想对她说的话。
她晚餐后不吃东西,那就一起散步、游泳、运动、出汗。
上次说想去悬空寺还作数吗?探险套装,只为你准备。
这些话没有传达到,毕竟柳白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但他的心意,切实传到到了。
黑白分明的眸子逐渐清明,眼底的色彩也逐渐点亮。
她和三九说过,她是声控不错,但绝对绝对不要找唱歌好听的男朋友。
因为以前读书的时候,有个声音很好听,唱歌也很好好听的学长,会在第三节大晚自习的时候,整晚整晚的唱歌给她听。
她一度误以为学长是喜欢自己的,可一直等到学长毕业也没有等来表白,才知道是误会。
会唱歌的男生,实在是太容易让人误会了。
所以她不要找唱歌好听的男朋友,把一切麻烦扼杀在摇篮。
但她打基因里就写着声控啊!
又哪里拒绝的了,一只连唱歌也这么好听的大猫。
这非但不是减分项,还让她心底的喜欢愈发浓郁。
看着思慕的容颜上出现的细微表情变化,台上低吟收尾的苏酒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
白米凡没有骗他。
是的,如果不是白米凡告诉他,他家女朋友最擅长面不改色的心口不一,明明听到喜欢的歌声就连眼睛都会发光,却死活嘴硬说不要,拥有三九记忆的他,也不会突然改变注意。
当然,白米凡告诉他,是在听过他“要命”的歌声之后,为了打击他,让他知难而退。
若非如此,苏酒也不会相信,更不会大胆尝试。
但不论白米凡出发点如何,他赌博的成分有多大。
起码,他赌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