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的时候,天气已经热了,有时候同事会买雪糕吃什么的。
和我一同进公司的女孩子有时候会问我要不要吃,我就摇摇头。一个雪糕六七块,够我吃一顿午饭了,我舍不得啊。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看出我的拮据,有时候会一下子买两根,她自己吃一根,请我吃一根。
一开始我拒绝,因为我没办法回请她,所以我只能拒绝别人的好意。
可是一味地拒绝又会让对方觉得矫情,所以只能接受,心想等我发工资了,我一定要回请。
就这样大概过了半个月,有一次回住的地方我发现地板上有很多脚印。
因为早上我走的时候并没有脚印,而且我的脚印也不会这么大,明显是男士的脚印。
可是这个房间锁是密码锁,除了我还有房东知道密码。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进我的房间,当时真的挺害怕的,当即就打了一一零,把情况说明一下。
总之是声泪俱下,把委屈害怕所有的心情都表露出来,警察叔叔除了安慰我一通也没什么实际的行动。
周六立马去找房子,身上也就还有两千块钱了,也租不到什么房子,时间又很急迫。
最后只能以七百块钱的价格租到一间小隔断,一共住了六户人家,位居地下室。
八十公分宽度的床,床挨着一张桌子,桌子后面五十公分宽的柜子,房间有一个小小的窗户,大概也就三十厘米的方形吧。
木制的地板,没有空调,没想到这就是传说中的地下室。虽然条件很差,不过既然别人能住,我为什么不能住呢?
周末叫上朋友,很快就把原来住的地方东西打包,让房东退押金,我要退房。
原则上合同是一年,但是发生了那样的事,我是不可能再住下去的了。
一开始房东不退钱,后来我就把情况和房东说了,并威胁了对方一把说我已经报警了,如果不退钱你就等着瞧吧。
后来中介过来软磨硬泡扣了我两百块,剩下的一千三还是退了我的,关键时候还是警察叔叔靠谱。
朋友也让我不要那两百块钱了,就当买个教训。凡是给人留一线,不然闹狠了,我一个外地来的刚毕业的小姑娘也只有吃亏的份。
我心中也是这样想,两百块钱不过是一顿饭的事,以后我一定会努力挣回来的。
把行李都送到我新租的地方之后,带朋友去吃了个饭。毕竟还是我第一次请她吃饭,虽然不是什么大餐,但我相信以后都会有的。
吃饭的时候我们讨论了这个二房东也太离谱了,为了给旁边的房间装修,竟然私自打开我房间的门让装修师傅进出用电,怪不得我说怎么有那么多脚印呢。
用的电费还要算在我头上,想想都生气。要是我粗心大意没发现的话,哪天出了什么意外都不知道。
她在我这里睡了一晚也表示深深地嫌弃,说不如她的小黑屋,至少空气是自由清新的。
我笑着说没办法,但我相信我不会一直住地下室的,你也不会一直住小黑屋的。
常言道,先苦后甜很容易适应,先甜后苦大多数都需要很长的试用期,即便是你住的房间。
仿佛一下子从天堂跌落地狱,狭小的空间,潮闷的空气。
七月份的天开始很热了,向房东先生借了一台风扇,超级小的小方块,呼啦啦的吹着热风。
一开始到半夜都睡不着,早上五点多起床,坐地铁一个多小时到公司也就七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