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县商队最后剩下了十套八股文早教合集,留在互市的围栏营地里,算是给译语人的“奖金”,至于这位译语人能不能把它们卖出去,就看他有没有东珠的本事了。
在互市呆了不过三天,所有商品销售完毕,昔县商队将允诺的书本给了黄家商队一部分,便准备动身回去了。
——不回去不行啊,那么多的羊每天吃的草料简直多到令人头皮发麻,光每天买草料的费用就够阿云肉疼的,所以还是早早回去的好。
“取羝以軷,载燔载烈。”这是出自《大雅?生民》中的民生记载,具体的内容就是抓一只公羊扒了皮,然后放在火上烤熟。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开始流行吃烤羊肉,而且还认为这是对神灵的尊敬。
自前朝盛唐以来,羊肉便是王公贵族和豪富之家的宴席担当。
李唐贵族原本出自于武川新贵,他们本来就是与胡人杂糅的混血部落,因此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很浓烈的胡风气质,喜爱羊肉便是从他们那里传下来的。
而昔县此前因为过于穷困,是没有什么肉食的,猪肉都不多,养猪的就更少得可怜,此前大部分肉食都是通过黄家商队给带到昔县的,在瑞王妃的巧手下才将肉食种类丰富到昔县人的鼻子底下。
现在,昔县人想吃羊肉就不用眼馋别处了,他们自己就可以通过互市,换来自己想要的肉食牲畜。
东珠跟着昔县人一起走,一点也没有要回故乡的意思(回去也是等死)。
见这娃铁了心的要跟他们,阿云没办法,只得充当起教师的工作,开始教她中原话,课本自然就是《小学一年级语文上册》。
但是在路上的时候,这件事情不太顺利。
阿云使出浑身解数也只让东珠学会了“月”这个字,这还是因为此字与东珠所在的部落有关,她才学会了的,其他的汉字……无论阿云怎么教,东珠就是学不会。
这让阿云挫败而疑惑。
明明在昔县县城的时候,她和姐妹们学习的速度都非常快,大家都发现自己天生就是读书的料,怎么换到这个蕃子女娃身上,一切都变了呢?
莫非这个女北蛮人脑袋就是不开窍?
然而等到一越过昔县的城墙后,情况就骤然起了变化,一路上都没学会识字的东珠,却在见到一间间店铺外面挂着的招牌后,突然回忆起了那些汉字。
“饼?”她指着糕饼店的招牌,一边努力回忆一边问阿云。
阿云眼前一亮,开窍了这娃?而且是一进昔县就开窍?这里面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阿云点着头的同时,不失时机的教给东珠其他的字:“这个字是‘羊’,这是一间卖羊汤的店;这个字是‘砖’,这是一间卖金砖的店……”
在路上走了两天就记住一个字的东珠,进了昔县后,学习速度却有了质的飞跃——就是从城门口到瑞王府的短短这一段路,她已经记住了十个字!
这让阿云欣慰之余,又百思不得其解。
莫非,昔县真的是人杰地灵?出了昔县之外,人都变得不那么灵了?
她却不知道,在县城里学习速度变快,是裴卿所带的系统提供“民智提升buff”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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