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要住在这里!”
聊天半晌过后,王晓晓忽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方莫精神一震,刹那间一道道不正确,不干净,男人不得不生出的不健康思想,统统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天可怜见,身为一个好青年,壮小伙,他是有多么的渴望,自己身边能够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每天睁开眼便有一个柔柔软软的女孩子躺在身边。
“不过,你要住在店铺里面,爸妈说了,以后我们要去中州上大学,先在这里试试,如果可以的话,就先这样来,要是不行……
哼哼哼!”
王晓晓偏过了头,同时偷偷地打量着方莫的脸颊,看到那一张脸从一开始的激动,变得有些茫然,最后则是木然,她差点没笑出来。
妈妈说的果然没错,男人的脑袋里,没有一点好东西。
得到了,就一定会扔掉的,哼!
王晓晓想到这里,忽然觉得不应该继续待在这里,不过她其实也想在这里跟方莫好好的聊聊,互相了解了解,算是自由恋爱了,否则那还不是包办吗?
女孩子的心思,当真难以揣度,犹如大道一般,三千条怕是不止啊。
方莫心里嘟囔了一句,摊手道,“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你就不怕,我在晚上忽然化身饿狼,然后……”
“不怕啊。”
王晓晓撇了撇嘴,笑吟吟的道,“张烨也会来的,到了中州,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工作,但是还是要住在一起的,毕竟老爸老妈说了,我们三个要互相帮衬,只有这样,或许才能走的更远。
起码,比他们走的更远。”
“他也来?”方莫对其他的话,倒是没有那么上心,只是咬牙切齿的道,“张烨那小子,当真要来?”
“我……”王晓晓正想说不确定,忽然间她看到了门口的人影,也就闭上了嘴巴。
“哈哈哈!”
张烨大笑三声,背着手在店铺里如同大尾巴狼一样转了一圈,最后仰着头高傲的道,“我已经到了,还不快快迎接?”
中二的傻叉。
方莫翻了个白眼,根本就不想搭理这个家伙。
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当电灯泡。
这还是人吗?
本来,男女之间就是那么点事,随随便便的聊两句,说几句好话,说不定就可能会促就一段美好的姻缘。
这种东西,男人都是无师自通的,方莫自也是如此。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张烨居然会来当电灯泡,那么明亮,是想要把他们这点小小的,黑黑的心思,全部都蒸发了?
“咳咳!”
张烨咳嗽了一声,略微有些尴尬的看着冥想不想迎接自己的方莫,正想说点什么缓解气氛,陡然间他看到了一道身影,唰的一声便冲到了他的身后。
嗷!
嗷吼!
嗷嗷吼!
二哈,它冲了出去。
它犹如一道闪电一般,便骑在了赤火碧睛虎的身上。
但是。
那是个公的啊!
公的!!!
方莫站起来,随手抄起一个鞭子,啪啪两声便将其抽到了一边,满脸怒火,且咬牙切齿的道,“你想干什么?”
……
女孩子天生喜欢可爱的东西,像是二哈这样既是可爱,又是调皮捣蛋,还有一点中二节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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