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也是仲秋,自唐初被列为正式的节日后,便迁延至今。
时至今日,中秋节也是大宋朝法定的节假日,又叫做八月节,属于普天同庆的中型节日,天下官署和相关的官方和半官方机构都要放假三日,弘文学馆里自然也不会例外。
提到中秋节,在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确有详细的描述:“中秋夜,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而且“弦重鼎沸,近内延居民,深夜逢闻笙芋之声,宛如云外。间里儿童,连宵婚戏;夜市骈阗,至于通晓。”
而吴自牧的《梦梁录》中也提到:“此际金凤荐爽,玉露生凉,丹桂香飘,银蟾光满。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危楼,临轩玩月,或开广榭,玳筵罗列,琴瑟铿锵,酌酒高歌,以卜竟夕之欢。至如铺席之家,亦登小小月台,安排家宴,团围子女,以酬佳节。虽陋巷贫篓之人,解农市酒,勉强迎欢,不肯虚度。此夜天街卖买,直至五鼓,玩月游人,婆婆于市,至烧不绝。”
除此之外,《新编醉翁谈录》中也记述了宋人拜月的习俗:“倾城人家子女不以贫富能自行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眼眼饰之,登楼或中庭焚香拜月,各有所朝;男则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则愿貌似嫦娥,圆如皓月。”
黄州虽属于淮南,离了东京汴梁上千里之遥,但在节日习俗方面却也没有什么不同之处,早在八月十二,黄州城的通街之上就开了集市,并且将要一直延续到八月十八的尾集结束,因此这陋巷贫篓之人,解农市酒,勉强迎欢的条件还是能够满足的,倒是纵观黄州全城却没有什么可以登高望月之处,富户们便只能广开榭筵,酌酒高歌,竟夕欢饮了。
如今黄家的老店和食汇街,已经从之前的凹字格局,真正的转变成了回字的格局。原本的十六间草棚因为不堪使用,早已经变成了半砖瓦结构的木房,并且数量增加到了三十二间,其中二十六间用做门面房,余下八间五间住人,三间做熟食加工间。
并且受邀入住食汇街的黄州本地风味小吃也增至十二家,因此黄家的老店也被官府打了招呼,过了年就要从脚店升级成正店,无奈之下也只有亮出了自己的新名号:食汇轩。说起来,或许很多人不知道这正店和脚店有什么区别,实际上倒也简单:正店可以从官府购买酿酒用的专卖酒曲和府库的漕粮,自己酿酒销售,脚店则只能从正店贩酒销售。
大宋朝实行的是酒水专卖制度,因此能酿酒的酒店必须要跟官府购买酒曲,其他大部分不具备资格的不但不能酿,而且私下酿了还违法,可它们开门营业总得有酒卖,于是官府的政策就是让这些酒店从国营酒厂买酒,或者从那些可以酿酒的正店买酒。
因此,从官方国营酒厂买酒的酒店叫做“拍户”,从正店买酒的酒店就是脚店。
黄州建城时才有正店七家,如今百余年过去才发展到了十二家,可黄家店从一家小小的夫妻脚店发展成被官府勒令必须升级成正店才短短一月,倒也叫许多人意想不到。不过这也怪不得官府,如今食汇街一日的总营收就平均不下百贯,这还没算上遇上市集的增量,再说此时官府收的又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了多收每年这正店缴纳的上百贯固定的营业税款,逼着黄家店升级也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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