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要求南凛变成芝麻馅的,但也不能人家说什么,他就信什么吧。
宋知秋心思已定,不管不顾,十分干脆利落的带着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小院外的一处闲置的房子里。
这处房子还是托了吴霜的福,宋知秋才发现的。虽然位置略偏,也没人打扫,但她以前在宫里的院子也是这么来的。
宋知秋倒也不觉得哪里不习惯。大晚上的,随便收拾一下,宋知秋就在这里住下了。
只留南凛一个人在院子里,绞尽脑汁地琢磨宋知秋怎么突然间就和他怄气了。
直到次日天明,一夜未睡的南凛也没想明白,好在他在吴霜的身上学了不少的东西,总还知道女人生气的时候,是要哄的。
宋知秋尽管比他还要强好几分,估计也是要讨好的。南凛一大早起来什么也没干,他把自己兜里的银子扫了扫,得了百十两的银子。
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南凛觉得这些争有足够他在那天路过的街上买只玉簪子了。
带上银子,南凛兴冲冲的就出了东厂的门,只是当他到了昨天吴霜领他来的那条街的时候,却发现他来得太早了,那些店家几乎没几个开门的。
南凛呆了呆,终于认识到自己应该吃过早饭再过来。好在这个时间卖早点的小摊倒是不少。
南凛随便挑了家卖馄饨的小店对付了一口,就开始在这里蹲守店家开门。
他早就看好了,这条街上,也就这家店最大最好,那天恍惚看了一眼,南凛只觉店中大盒子套小盒子,里头的首饰应该是最全的。
等了半天,快到辰时一刻,这家店门终于开了,南凛当仁不让的做了这店的第一位顾客。
“店家,快些给我拿几只簪子过来瞧瞧。”
南凛火急火燎的道。那开门的伙计本来叫南凛突然进来吓了一跳,此时听说这个看起不大好惹的家伙只是来买东西,倒没了震惊,反倒多了些欣喜。
“客倌,咱家店里的簪子可是东城最全的,您来咱家,可是真来着了。来来来,看看这只簪子,凤头,金身,这可是今年最流行的簪子!”
南凛打量了一下,直接就摇了摇头,宋知秋并不是很喜欢带首饰的人。
一身衣服多是素色,带上这么一只金光闪闪,夺人双目的簪子,根本就不配套。
那伙计见南凛摇头,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南凛的穿着,南凛现在这一身衣服的布料都是吴浩送过来的,虽然没用什么装饰,但光那料子,本身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因为这种料子多为上进。
像卖珠宝首饰的这类伙计,哪个不是火眼金睛,当即又拿了第二支簪子,这只是玉制的。透体碧绿,如同一汪碧水。
“公子爷,这可是咱们店里的卖得最好的簪子,您瞧瞧,怎么样。可合眼缘。”
南凛把这只簪子拿在手中,稍稍比了比,只觉得这支的外形虽然普通,但用料却十分不错。由其一头刻的还是如意,便觉得很满意,“这簪子什么价?”
“公子爷,不多。百二十两纹银。”
南凛嘴角抽动一下,心道他今天只带了一百二十一两,还给他剩下一两,真是可喜可贺!
付了钱,南凛怀揣着这只身价等于他所有积蓄的簪子,直奔宋知秋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