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空夫”敲掉水手门牙的主角很快就被五花大绑到了洛林面前。
他是个样貌清秀的黄种男人,黑发,褐瞳,身量只有一米七出头,但是四肢匀称,十指修长。
他穿着蓝白条纹的汗衫,系着宽松的黑色棉裤,腰带是鲜艳而没有品味的红色,头巾则是最有品味的大红色。
洛林有些估不准他究竟是哪国人。
按照时间推算,现在的清国正在闭关锁国,后世的留洋风潮还远未兴盛。
更何况他的头发只是及肩,就打散了束在头巾下面,看上去懒散且浓密,既没有剃发,也没有扎成清人标志的金钱鼠造型。
他的法语也很优秀,英语说得虽然别扭一些,但咬字发音更像是巴黎口音,不难辨认,与舶来二字全不沾边。
难不成……是东印度殖民地的海外侨胞?
洛林冷着脸:“姓名。”
“王也。”
“性别。”
王也无奈地翻个白眼:“船长先生,您觉得我像女人?”
一个叛逆的灵魂同胞……
洛林耸耸肩,对水手说:“丢海里吧,不用浪费小艇了。”
水手们摩拳擦掌拥了上来。
王也吓得脸色惨白,扯着脖子嘶声高喊:“男人!男人!我是男人!不信您可以脱裤子!”
“早这样多好。”洛林叹了口气,这才转向自己关心的问题,“国籍,先生。”
“清国。”王也正了正神,“神秘的东方国度,在亚洲大陆的最东边,有瓷器,丝绸,茶叶……”
“还有金钱鼠样式的脏辫子。”洛林摆手打断他,“王先生,我并非对清国一无所知,你们要求所有的男性扎辫子,似乎还有一条国策,叫什么……留发不留头?”
“您居然会说汉话?”
“这与您无关。”洛林轻笑一声,站起来,居高临下看着王也,“王先生,您说自己是清国人,头上却没有最能证明身份的辫子,您说我是该信您,还是不相信您?”
“我在欧洲流浪九年了,用我们的话来说,我是个留洋学童……”
王也开始讲述他的人生。
父母双亡,弃落深山,他被一个修行的道士收养,在道观里长到十岁。
十岁的时候,江西灾荒,观中的师兄弟饿死大半,等他们的师傅也饿死了,一群孩子便离开了破败的道观,一路乞讨到了广东。
那是在1768年,时任广东巡抚钟音。
有个叫劳伦斯的法国商人意图打通清国的贸易线,就在同行口中扫听了一下清国的规矩,转头向这位巡抚发起了银弹攻势。
他顺利赢得了钟音的好感。
只是清国对贸易许可管束严格,行贿显然不能被当做颁布许可的理由,想要顺利达到目的,劳伦斯还需要对人们作出贡献。
钟音的意思是让劳伦斯挑一个小镇,修桥铺路,广积善缘,再由乡绅引荐,三请为民,他就可以顺水推舟地把那张薄薄的许可递送出去。
问题是劳伦斯不明白。
质朴的法国绅士想啊想,想啊想,最后跟钟音说,他准备资助十二名清国有志青年去巴黎留学,学习数学、艺术、音乐和哲学,开启民智!
神特码开启民智!
要不是收了劳伦斯太多银子,钟音恨不得当场就把这洋鬼子擒下,送到北京明正典刑。
于是乎,好戏开锣。
钟音以清理广东市容为由,漫大街抓捕流浪的少年乞丐,洗刷干净,送入交好的乡绅府中,再热情地把劳伦斯引荐给那些乡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