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为什么要为了河水哭泣呢”

就算是再如何心绪繁杂,容小龙也是个伤患。他没有太多多余的精力可以做到他心事重重到彻夜难眠的地步。

他很快就陷入了睡眠深处。

朱成良看到这个时候进来了一位老者,白须,长衫,手提药箱。他闻听呼吸,就放缓了脚步。走近后拨开幔帐的动作也是缓缓行动。

朱成良不知道他是谁,可是这个老者给他的感觉很是平和舒适,令他心安。于是朱成良当下就打消了原本想要叫醒容小龙的举动。

来者是闫大夫。

闫大夫按照时间过来查看伤势。

却在看到容小龙的脸色的时候皱起了眉头:怎么回事?按理说应该差不多结痂了,气色也该同时有所好转才对。怎么不过半天不到的功夫,这脸色又变得如此憔悴了?

他怒视门口:难道是赵帛?

生气归生气,闫大夫还是很懂事情轻重缓急的。

容小龙当下状态很不好查验伤口。他侧睡,紧紧蜷缩手脚,那一侧受伤的伤口被他捂在被子底下。若是要掀开,势必要吵醒他。若是如此,不如直接吵醒他再查看。

闫大夫有些不忍。陷入为难。

但是他睡的如此不安,即便是睡梦,大概也不是好梦。好梦不安眠。

不如不梦。

于是闫大夫把容小龙叫醒了。

朱成良:“......”

闫大夫振振有词。他走皱眉,对着渴睡到脸都皱成一团的容小龙板脸:“大白天的就睡,晚上是准备去当偷吗?——莫要去和赵小公子学,天天想着当什么神偷......说到底就是闲的,偏向要没有的。”

容小龙根本没听到闫大夫吐槽。他刚刚被叫醒,脑子都是蒙的,听什么都是云里雾里。

他因为迷糊,也很配合闫大夫的检查。

闫大夫本就皱眉,看到容小龙伤口上渗出的血水的时候,眉头几乎要打结:“你伤口崩了,自己没察觉吗?”

容小龙这个时候恢复了一点清醒,他很乖觉地摇头。

他脸色依旧很不好。

闫大夫也知道他精神不济,于是只单方面数落,不打算让他给予什么反应。

但是就算是单方面数落,闫大夫依然没有降低他的火气:“不是千叮万嘱了吗?要忌忧思,忌心情大起大落,忌多梦,忌.....你都忘了?”

没忘。一个字都没忘:伤者治愈最好的药就是充分休息,若是得不到充分休息,日日服用千年人参都是枉然。忌忧思,忌胡思乱想,忌心情大起大落。

总之,天塌下来,也要先养伤。只有别的高个来顶天立地。

......

话说的倒是一字不差......结果呢?

闫大夫一边给他更换敷料和纱布一边数落:“眼下是如何?是天塌了?还是高个都不顶用了?”

容小龙飞快瞄闫大夫一眼,撇嘴做委屈脸:“倒是得高个的才行啊。”

闫大夫若不是估计着容小龙有伤在身,当下就能反手给他一个爆栗子:“卫华个不比你高?”

容小龙说:“这又不是个高就能成的。若是这么简单,那竹竿不比卫华强多了?”

闫大夫不懂:“你们这些人哦......一个两个的......既然这趟河难淌,就别过河了。”

闫大夫说的含糊,容小龙听了却笑。

“我以为闫大夫会说,这条河不好淌,就换一条河过呢。”

闫大夫说:“只要是河,就没有好过的。若是有前行着给搭桥铺路当然最好。可是往往那此桥是他开,此树是他栽,这要是没过桥钱,人家好好铺的路,哪就能随便便宜你了呢?大多数人,还是要淌水过河的。”

容小龙神情有些沮丧,他说:“那闫大夫,一辈子不过河也没事吗?”

闫大夫说:“没事啊。在河边盖个房子听水流声也享受。你看我,没过河的,一辈子也活了这么大岁数了。”

闫大夫说:“我运气好,那眼前河流,一辈子都是平平静静的。所以像我这样住在河边的,也不会遭什么事。”

容小龙说:“那河流不平静呢?”

闫大夫回答:“那就麻烦了。我有个一个朋友。和我少年时候同时求学于杏林堂,之后引为知己。我们发誓一辈子都醉心药学,行医救人。当然,这一辈子,我们也做到了。”

一个人说起往事,不会平白无故把另外一个人扯进往事中。除非那个人的经历和上文有关。而他和闫大夫刚刚讲的上文,是暴涨的河水......

“所以......闫大夫的这位知己......受累于暴涨的河水吗?”

闫大夫点头。他神色依然还是平静的。或许这件事情真的已经成为往事。岁月的流逝抹去了太多的悲痛。只剩下陈述之后的麻木的伤感:“何止是受累啊......我的那位好友出身富贵,他是家里的小儿子,本身也没有要继承家业的重担,由着他喜欢什么做什么。他既然喜欢研读医术,那么就该去天下最有名的杏林堂去读书。他既然学成归来,自然就该为他在太医院某一个差事。”

容小龙当然记得闫大夫之前就是太医。专研刀剑之伤。后来告老还乡,才被赵家请来。

“难道闫大夫和好友一同供职了太医院?”

看闫大夫出身,并不像是富贵人家,否则也不会告老还乡还要别处谋生。若是好友出身优渥,那么在自己供职太医院的时候同时引荐了自己的好友也不是说不过去的事情。何况他们都是出身杏林堂。

杏林堂在世间大名鼎鼎。专收天赋极高或者对医术有贡献的孩子。若是天赋极高,哪怕是出身寒微,杏林堂也可以免除一切束修。甚至资助学生一切开销。若是天赋不高,但是出身世家者,能够提供不寻常的脉案,也可以入学。毕竟世家传人,根基本就比寻常人深厚。稍加指点,日后也可以是良医。闫大夫出身杏林堂,太医院没道理不会接纳他。

闫大夫一边摇头一边叹气:“他是南顺太医院的太医。”

一句话,就说明了一切。

以至于他之后的补充都显得很多余:“南顺亡国,皇室不肯降,一部分葬身火海,一部分跟谁十五皇子北渡大荒。他是贵人,被裹挟北渡,登上了去往北荒的船。”

北荒。原名北魏。多年前早已亡国。沦为沙漠。北荒虽然尚有石翠城。可是要从隔相江边到达石翠城,中间要走过茫茫的无人沙漠。

那是沙漠。

沙漠无人。不代表没有别的东西。毒蛇,郊狼,蝎子,蜈蚣,蜥蜴......这些东西都喜欢生活在黄沙之下。它们埋伏不动,等到被有人踩空它们的洞穴,受惊的动物才会飞窜而出,一口咬上小腿,把毒素注入肌肤。

那里有毒物。

那里还有西奥的边界。

西奥一直没有忘记北魏当年对此的欺凌。

西奥也没有忘记当年容氏针对北魏财富的占卜。北魏的皇城的消失和灭国一样成了解不开的谜,成了天意。这也罢了。

可是另外一个天意,不可以发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史诗野怪
史诗野怪
新书!虚空之音,过来看!不看我就…唉唉唉!别走啊。
小米椒在上
凌霄神皇
凌霄神皇
少年本为圣体却遭叛变,一夕间江山易主,神魂分离流落大荒之中。而后携神秘小鼎归来,展圣体堕天之威,舞弄天地风云!……
轻落语
神宠时代
神宠时代
新时代来临,无数植物与动物发生了恐怖的异变,人族岌岌可危。然而人总是有创造力的,新时代带来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人类就发现可以与异变的物种签订共生、共存、共享契约。这个时代,被称之为神宠时代!普科学生方莫,原本是一个学霸,未来要做行政管理,可他某天突然发现,自己有一个空间。狨猴扔进去,暴吼金刚踏出。泥鳅扔进去,神龙翱翔飞出。鲤鱼扔进去,鲲鹏升腾而出。绵羊爬进去,麒麟爬出来。……ps1:致敬《宠
一虫
吃货大仙要逆袭
吃货大仙要逆袭
这是什么神仙操作?一觉醒来,莫名奇妙的穿越了也就算了,毕竟现在穿越是流行,可他喵的为毛连性别都变了啊?别人穿越都是公主小姐,为毛我这么命苦啊,居然穿成了一个男人,天要亡我吗?弱弱的问一句,你们男滴都是怎么如厕的?花样少女十八载,一朝变成男儿身?本大仙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吃吃,路上吃,躺着吃,修炼的时候吃,打怪的时候吃,看戏的时候吃……哎哟喂!不小心进了一个传承秘境,为毛那个传承是可以吃的?这也就算了,
吃货喵大仙
我有一个神级吞噬系统
我有一个神级吞噬系统
穿越异界,江傲无敌吞噬系统,开局一个系统,实力全靠吞,什么天地灵宝,神器圣物,上古异兽,十方天地,都是江傲的口粮!
一个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