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马贼
王仲平摸了摸英雄剑的剑柄,笑道:“天生的,晒不黑。”
向恩点点头道:“我觉得也是,就算是外罡境武夫想要挡住这么大的太阳,也得动用罡气吧?不过,王大哥肯定是高手,不然怎么敢一个人在这沙漠里走动?”
王仲平笑笑,高不高不好说,最少这个丹阳国明面上没有人是自己的对手:“你观察的还挺仔细,这真是你第一次出远门?”
向恩笑着挠挠头道:“还真是第一次,不过,在家里的时候,我爹偶尔也会带着我去见见世面,这都是跟着我爹学的。”
向恩的父亲向宗,也就是这支商队的首领,是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体型壮硕,行走之间多少带着点行伍风格,估计不是军中探子就是退役老兵,但是,偏偏又长着一张圆脸,给人一种好脾气的感觉。
“兔子!王大哥,晚上我给你烤兔子吃!”向恩余光忽然发现了三十丈外的一只灰色的兔子,当即便兴奋起来,抄起弓箭就骑着骆驼冲了过去。
在西域,男人可以不带刀剑,但是一定要带弓箭,在这里,最致命的不是弯刀,而是箭簇。
罡气可以抵挡弓箭不错,但是,一个人的罡气是有限的,在广阔的大漠上,面对上百名来去如风的马贼,面对漫天箭矢,硬抗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所以,这时候足够强悍的弓箭便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马贼欺软怕硬,只要意识到你是只老虎,吞下你的收获比不上伤亡,这群野狗绝对不会自讨苦吃。
王仲平的目光则是看向了更远方,在三里之外一处沙丘,在那里,一丛稀疏的灌木之后趴着一个身穿沙黄色衣服的人,身旁放着一张角弓,直勾勾的打量着这里。
很快,向恩便拎着一只肥硕的兔子跑了回来,开心的笑道:“这两天天天吃肉干都吃腻了,这兔子就送上门来了,真懂事,哈哈哈哈!”
王仲平笑了笑道:“和你父亲说一声,我临时有事要走了,有缘再见。”
“王大哥,这里到蒲牢关就剩八十里了,你要去哪?”向恩愣了愣问道。
“我要去见一个朋友,有缘再见。”王仲平摆摆手,径直离开了商队,向着西南方而去。
很奇怪,按照卷宗上记载的暗河流向,暗河应该是流经蒲牢关,而后穿过国境,流经翠鸟关才对。虽然地下暗河本就时常改道,但是,翠鸟关每一任镇守的褪凡境武夫都要疏通水脉,保证流向,怎么自己刚一上任,这暗河的流向就改了?
是丹阳国搞的鬼?不对,他怎么敢捋大楚的虎须?
王仲平眯着眼睛,感受着地下暗河的逸散出的轻微水汽,策马奔腾。
沙丘之上,一名瘦小的马贼穿着一身沙黄色的衣服露出个脑袋,死死的盯着商队,见王仲平忽然离队向着这边跑了过来,立刻滑下沙丘,沙丘之后,是数十名刀口舔血的马贼。
他快步的走向满脸胡茬的首领道:“老大,有只肥羊往这里来了!”
“我们被发现了?”巩发眼一瞪,随手就将那名马贼拎了起来:“你是怎么盯梢的,离得这么远还能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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