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千总,也就是当初的标长有个习惯,比较机密的公文看过之后便会焚毁,结果凌云这个小兔崽子在某次看到之时多嘴问了一句,千总便逗他这样比较有大将风范,结果这兔崽子就当真了。
从那以后,只要是机密文件,看过就烧。
千总烧,是因为他都能记住,凌云却只是有选择性的能记住。
只要是画像之类的东西,看过就忘,凌云认人,除非是极为熟悉的,不然只能通过兵器,衣饰等等来认。现在他认不出王仲平,显然是将金蛇剑当做王仲平的标志了。
一路追击的王仲平忽然停下了脚步,伸手摸向刀柄,缓缓后退。
林间没有任何异常,但是心中却是极为不安,仿佛再往前走上几步,便生死不由己了。
“哈哈哈哈,我就说这小子不一般!”
林中传来一人粗豪的笑声,王仲平眉心传来微微的刺痛,不再后退,缓缓拔刀出鞘,林中有什么东西盯上了自己,那种致命的感觉不会有错。
片刻之后,络腮胡子和凌云从林中走出,看到王仲平严阵以待的样子,顿时大笑道:“行了,都是自己人。”
危机感解除,王仲平却是没有丝毫的放松之意,这两人的修为还要高过王家兄弟,尤其是一身酷烈的杀气,不知是杀了多少人才养出来的。
这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况且两人一身盔甲,明显便是军中之人,若是叛军,自己今天恐怕是走不掉了。
下一刻,王仲平便放松了下来,因为两人掀开了面甲,而其中一人简直就是美颜过的凌风!
“敢问阁下是凌风的什么人?”
“我是他哥,凌云。”凌云开口道:“旁边这个大胡子是我同僚,牛成。”
王仲平抱拳见礼,而后问道:“两位兄长率军驻扎在此?”
“我只是副千总,千总大人还在后面。”凌云见到王仲平肩头的伤口,从怀中摸出一瓶金创药丢了过去:“凌家秘制金疮药,效果很好。”
王仲平伸手接过,没有贸然的上药,而是收入怀中之后问道:“两位兄长有没有见到一个抱着尸体逃窜之人?”
“放心,已经宰了!”牛成有些好奇的问道:“他们是双胞胎,应该很擅长合击之术吧。你刚刚破境,就能追着他们砍?”
“三胞胎,还有一个留下来拖延时间。”王仲平苦笑一声道:“用了些阴损的手段才赢的,谈不上光明正大。”
牛成瞪大了眼睛,自来熟的拍了拍王仲平完好的肩膀:“乖乖!硬是可以啊!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咱们左武卫?放心,只要你来,我最起码给你要来一个副千总!”
对于军伍中人来说,能赢才是硬道理,什么卑鄙不卑鄙,阴损不阴损的,活下来的才有资格说话!
再说了,若是论起阴损来,军中将领或许平时还有比较憨厚的,但是真的打起来一个比一个损!只要能让自己麾下少死人,再阴损的法子都有人用!
阴损?那叫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