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其他田庄有蛀虫出现,但是这个田庄里的人都是九命和吴永达千挑万选出来的。
不只实力杠杠的,人品也是棒棒的。
至于是不是因为被蓝粒粒的功夫和手段震慑才老老实实,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听说蓝粒粒要在秋天播种,大家虽然觉得奇怪,还是默默努力干活,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把十几亩旱地全都种上了小麦。
又听说这些庄稼会在冬天就长出庄稼,立刻花了半天时间,在四周搭了几个草棚,打算以后就守在这了。
对此,蓝粒粒很是满意,对待粮食,就是要有这样的热情和警惕心。
于是大手一挥,在第三天沈流采办,小小掌勺,做了一堆美味犒劳十来个壮汉。
虽然是大锅饭,但是小小的手艺没有因此退步,吃的几个人头都不抬。
同时吴永达已经消失三天之久,难为一个缺了只手的书生还要骑马奔波,只是庄子太多,他纵使有心也是无力,除了尽可能把消息传达到位之外,能做的少之又少。
因此,要出发的那天,蓝粒粒一出门就看到胡子拉碴,突然间沧桑了不止十岁的吴永达,她无甚同情心的嘲笑了两声,
“办好了?”
吴永达摆出个听天由命的表情。
九命已经牵着马绳等在一旁,他旁边还站着可怜巴巴的小小,趁着蓝粒粒上马时,她委委屈屈的说:
“主子真的不带我去吗?”
蓝粒粒摸了摸马头,
“你会骑马?”
小小摇头。
“这不得了?我们赶时间,让你去泡温泉享受你还不乐意?”
小小嘟囔,
“可是我想和主子在一起。”
旁边听到这话的沈流像是掉进了醋缸,看着蓝粒粒的眼神别提多幽怨了。
他的情敌不是娃娃脸,和小小朝夕相处的小武,而是身为女子的蓝粒粒。
尽管他不得不承认,蓝粒粒这一身黑色骑装,高高竖起的头发,比起男子还要飘逸帅气。
可是,可是他不想和小小分开,为什么自己要被留在田庄看门,小小却要独自去山庄干活?
蓝粒粒没有理会两人的怨念,
“行了,我估计得半个月才能回来,你们都守好了,该干嘛干嘛去吧。”
小小和沈流目送蓝粒粒带着一群壮汉离开,和那些人比起来,他们两个确实不够看。
唉~
两人齐齐叹了口气。
内心同时腹诽,这哪是去收租了,这是奔着打架去的啊!
田庄里原本就都是一溜身强力壮的大汉,有几个脸上还有深浅不一的伤疤,身上全都是一身浓重的煞气,看着和土匪无异。
一行人骑着高头大马,快马加鞭跑在官道上,扬起一阵阵灰尘。
等人不见踪影了,坐在茶肆里被呛了个灰头土脸的人们才敢说话:
“这些土匪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这么猖狂!”
其他人纷纷称是。
唯有坐在角落的一桌人穿着打扮俱是不俗,没有应和,正是粮商齐家当家人齐智,和几个管事。
其中一人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