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就笑。
这种镀铬的弹簧刀他见得多了,别看寒光闪闪的煞是吓人,其实锋刃钝得很,想切进肉里去难度不小,当然,捅人还行。
用这种劣质的工业品,可见这家伙是个生手。
不是扒钱的生手,是玩刀的生手!
一个菜鸟,拿着把破刀子,竟然敢威胁王大队,简直了!
周围立即响起一阵惊呼,围观的人群情不自禁地往四周退开。
这么明晃晃的刀子,除了王大队,谁不怕啊?
“快把包还给我,不然老子捅死你!”
看到已经有联防队员向这边过来,白衬衣急了眼,恶狠狠叫道,原本还算清秀的脸庞一下子变得狰狞无比。
王为摇摇头,突然飞起一脚。
这里人多,王大队没兴趣跟他玩刀。
万一不小心伤到了围观的吃瓜群众,王大队还得写报告说明,多麻烦?
这一脚又准又狠,角度刁钻,速度快得耀眼,白衬衣完全意想不到,就更不用说躲闪了。
正中白衬衣的双腿之间。
撩阴腿!
这是散打格斗之中经常用到的大杀招。虽然多数时候都撩不中,毕竟对手也不是死人,不会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让你去撩。然而一旦撩中了,杀伤力之强,却是无与伦比。
基本上一击就会让对手彻底丧失战斗力。
白衬衣就是如此。
只见这家伙原本狰狞的脸『色』忽然一僵,随即“当啷”一声,弹簧刀落地,再双腿往中间一合,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胯间,整个人都往前躬身,脸『色』倏忽转为惨白,然后才从喉咙深处迸出一声极其压抑的惨嚎,慢慢软倒在地,不住抽搐,嘴里却又发不出声音来。
王大队看都不再看他。
他知道自己脚下的火候,拿捏得很到位,这家伙肯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康复,但正常机能应该是不会受到多大影响的。
在公众场合,人群密集之所公然持刀威胁警察,踢他一脚完全应该,就算真给踢爆了,也只能怪他自己倒霉。
“你也想试试?”
王为一脚解决了白衬衣,倏忽扭头,盯住了黄t恤。
在白衬衣拔刀的同时,黄t恤也拔出了刀子,当然,跟白衬衣一样,是那种劣质的地摊货弹簧刀,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也是个菜鸟!
真正喜欢玩刀的高手,对这种几乎就是道具一样的东西,无论如何是看不上眼的。
他们还有一个同伙,不过那个同伙一直都隐身在“吃瓜群众”之中,没有出头,显然是属于“望风”一类的角『色』。
尽管只有三个人,倒是分工明确。
看来,这是个惯偷团伙。
黄t恤望着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像只大虾米不住抽搐的白衬衣,额头上冷汗澹澹而下,怨毒无比地瞪着王为,握刀的手心都被汗水浸湿了,就是不敢往前冲。
“警察!”
王为掏出证件亮了一下。
这也是在另一个时空养成的习惯,不过来到这个时空之后,王为觉得自己正逐渐被同化。
环境的力量是巨大的,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对每个人潜移默化。
“放下刀,双手抱头蹲下,我算你是投案自首,将来法院判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一点。”
不过根据王为的经验,一般这些混蛋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尤其是在面对单独一个警察的时候,更有这种侥幸心理。
老子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黄t恤也算是很有决断,眼看四周维持秩序的警察和联防队员,已经有好几个向这边走来,知道再耽搁下去,只怕连跑都跑不掉了。
当下毫无意义地大吼一声,夺路就向前冲,手中握着的弹簧刀毫无目标地胡『乱』挥舞。
顿时将围观群众吓得好一阵惊叫,益发的向两边躲闪。
刀光闪闪,煞是吓人!
这家伙,执『迷』不悟啊。
王大队只好再摇摇头,又是一脚飞出。
这一脚还是一样,没什么花招,特点是又快又狠。
结果也是一样。
黄t恤的下场和他那个哥们白衬衣的下场没有任何区别,双手捂住下身,弯曲倒地,在那里不住抽搐,嘴里喷出了白沫。
好像比白衬衣伤得更重点。
谁叫他往前『乱』冲,自己把自己凑到王大队脚尖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