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王总对沈总的拘捕,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说起来,王队也是对自己太过自信了。
这人啊,就不能太顺,一顺就信心膨胀,一膨胀就容易过头,变成自负。
其实王为还算是注意的,并没有直接把漆了警徽标志的微型面包车开到沈志刚公司门口去,而是停在街道拐角处,带着几名便衣徒步过去的。
沈志刚的公司虽然是初创,搞得还挺像模像样,专门租了一层楼当办公区,而且是现代化的装修模式,一间大办公室里,用木板和玻璃隔出很多的小单间,好些个年轻的姑娘小伙子在里面埋头办公,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
回到这个年代,见惯了老式办公室,这种情形倒是让王为心中涌起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
在办公室门口,王总一行被保安拦住了。
两名保安,穿着很正式的制服,簇新簇新的。
不过他们身上的那股“气质”,王为太熟悉了,绝对是街头混混。王为一天到晚就和这些家伙打交道,他们有些什么特点,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得出来。
“哎哎,干什么的?”
这两位不开口还好,还勉强有点保安的样,一开口立马就『露』陷了,尤其那神态,那肆无忌惮在客人身上扫来扫去的目光,那一言不合就要开打的痞子样,无一不暴『露』出他们真实的身份。
沈志刚是老联防队员,如今下海开公司,用这种街头混混当保安,看来他这个公司也不是那么规矩。
王为摆了摆握在手中的摩托罗拉掌中宝,大咧咧地说道:“找你们沈总谈生意的,刚刚已经和他电话联系过了。”
这年头,一个手机就代表了老板身份,倒是免去不少的麻烦。
果然,那俩保安神态立变,马上就变得友好起来,笑嘻嘻地说道:“是王总吧?沈总招呼过了,这边请这边请……”
当即很狗腿地在前边引路。
事情到这里本来很顺利,在进入沈志刚办公室的一刻,麻烦就来了。
沈志刚的办公室装修很豪华,足足有三四十个平方,一张红木大班桌,光可鉴人,沈志刚三十几岁,身穿藏青『色』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打着摩丝,坐在巨大的真皮大班椅里,很有点老板样子。
他抬起头只看了王为一眼,满脸的笑容倏忽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冷笑着说道:“你们不是生意人吧?是警察!”
就好像王为能一眼就把街头混混认出来,在基层派出所混了很多年的沈志刚,也能一眼把警察认出来,这几乎成为了某种本能。
当然,也并不是每个联防队员都有这样的本事,只有那些直觉特别敏锐的人才有。
沈志刚就是直觉特别敏锐的人。
这句话一出口,办公室就『乱』了套。
那个引领他们进来的保安,立即转身往外跑,边跑便大喊。
“警察来了,来抓老板……”
随着这叫喊,很快就从大办公室的各个角落里涌出来一帮人,手中拿着橡皮棍子,“呼啦啦”就冲进了总经理办公室,将王为和三名手下团团围住,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橡皮棍子不断敲打着手心,一言不合就要大打出手。
王为眼睛余光一扫,发现这帮打手一共有六个,加上沈志刚,现在是七对四。
关键他们都有橡皮警棍,王为几个都是空手的。
当然,王为带了枪。
但在这种『逼』仄人多的环境里使用枪械,限制太多了,搞不好就会误伤。
原以为抓个沈志刚,四个人足够了。现在看来,真的低估了这家伙,瞬间就陷入被动之中了。好像这也不能怪王为太自信,这家伙不是开公司当老板么,谁能想到他这现代化的办公室内,还隐藏着这么一大帮子打手啊?
这个狗屁公司也太不正规了吧?
压根就是个贼窝子!
沈志刚微微一笑,他成功地在对方脸上看到了震惊之『色』,甚至还从个别联防队员眼里读到了一闪即逝的惊慌恐惧之情。
这就对了。
“哥们,在我老沈面前玩花样,你们还嫩着点……”
沈志刚笑着,从桌面上拿起一包金装南烟,敲出一支来叼在嘴上,“叮”地一声,打着了进口的洋气打火机,点上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再一点点从鼻孔里『露』出来,稍顷,才慢慢起身,走到王为面前,上下打量了王队长一番。
他个子比王为矮,需要微微仰头才能完成这打量的动作,但这丝毫也不影响沈总的威风显赫。
有气度的大老板就是不一样。
沈总经常这样为自己不太合乎标准的身高辩护。
“说吧,兄弟,哪个派出所的?我老沈得罪你了?”
王为咧嘴一笑,呲出一口白牙,随即收敛,不徐不疾地从口袋里掏出警官证,打开,摆到沈志刚面前,满脸严肃地说道:“王为,红玉派出所刑警队长。沈志刚先生,我们怀疑你和一宗盗窃案有关,现在请跟我们回派出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