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桀,原来还有人认识我......”
这时,在其院子之中的阴暗处,传来了一声又一声阴森的笑容,随后才走出来一个男人,面容消瘦,仿佛只剩下了骨头一般,长发,双眸邪秉,挂着两个大耳环,手上,脚上还有着一根根链子,像是关押他的一般。
可能是关的太久了。
给人一种,莫名的阴邪。
当人头皮发麻。
“阳光,真好,我被向家关了三十年啊,整整三十年。”
这个‘丁’,沐浴在阳光之下,脸上闪过一道道疯狂的笑容。
“果然是这个家伙,我在小时候就听说过他,曾经一个人,连屠十二座村庄,双手沾满了鲜血,是大华ss级通缉犯,悬赏一一百个亿。不过后来,一下子失踪了。原来,不是被官方的人给抓走了,而是被向家的人抓走了,关起来了。”
朱红嫣有些捂着嘴道。
她听说过这人,在她小时候便凶名赫赫。
没想到,现在居然见到了真人。
“向家卑鄙无耻,在我被人重伤的时候,利用药物,硬生生把我抓捕的,之后,又利用其它东西,一直把我关押在地下室,暗无天日的关押了三十年,才终于把我放了出来。”
‘丁’有些癫狂道。
“那你可以去找朱家算账了。”朱红嫣道。
“朱家,我是会去找他算账的,一笔一笔算,但是我今天出世,你们便是我第一次杀的人,我要用你们的鲜血,祭奠我的重生。”
‘丁’很兴奋,兴奋的在颤抖。
他终于出来了。
终于可以杀人了。
等了三十年啊。
他才终于能见到鲜血的味道了。
“疯子,你们快走。”
朱红嫣挡在了最前面,让后面那些妹妹快走。
这与之前不同。
留下来毫无意义。
这人是个疯子。
“想走?今天有我在,你们哪都走不了。”
‘丁’兴奋的说道,然后双脚一掂,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朱红嫣杀去,在这些人之中,朱红嫣是最好看的,杀这么一个美人,才让她有成就感。
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