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立马改口:“不行的话,摸摸你的狗也可以。”
“汪!”
姜博美表示很嫌弃。
与方才据理力争的样子判若两人,姜九笙忍俊不禁,问她:“你是我的歌迷吗?”
“我是你的脑残粉!”声音慷锵有力,吓得她手里的小土猫都抖了抖毛。
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
姜九笙笑着伸出了手:“你好。”
对方脱口而出:“老公。”
“……”
哎呀,一不小心就暴露本性了!小姑娘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尽量心平气和显得不那么急色:“笙爷,可以给我签名吗?”
“可以的。”姜九笙问,“签哪里?”
对方赶紧从双肩包里掏出来一只水彩笔,扯开牛仔外套:“签心口上。”
纯白色的T恤上,姜九笙端端正正地签了她的名字,黑色正楷。
“笙爷,”
姜九笙看向女孩。
她好像很犹豫,眉头揪成了几道褶,试探地问:“你还记得三九大桥下的谈墨宝吗?”
姜九笙微愣了一下。
那是四年前,那时候,姜九笙还不是艺人。
江北的夏天很热,三九大桥下来来往往有很多卖冰水的小贩,唯有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孩举着块硬纸板,纸板上写了五个不太规整的大字:卖劳力葬母。
女孩看起来像没有成年,不算矮,很瘦,被晒得黝黑,大汗淋漓地举着她的牌子,坐在桥拱下,端端正正地挺直着背,来来往往的路人都会特地多看她几眼,或是嘲讽,或是鄙夷,她自始至终都坐得背脊笔直,只是,没有谁顿足停下,大概都以为她是骗子,或者,是乞丐。
姜九笙从钱包里掏出了两百块,放在地上,用石头砸着。
女孩说:“我不是在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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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一些看,一本书不是光男女主,别总是问这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前面全部出场过,这样除了主角谁的不记得真的很伤总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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